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2.(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这就是主在那些信祂、调整并使自己适合接受祂,让祂住在自己里面之人中所产生的一系列功效。这一切是凭着神圣真理来成就的,对基督徒来说,则是凭着圣言来成就的;这是让人靠近主,并让主进入人里面的唯一途径。因为如前所述,主是神圣真理本身,凡从祂发出的,皆为神圣真理。但必须明白,神圣真理通过良善起作用,正如信被仁所激发;因为信无非是真理,仁无非是良善。正是凭着通过良善起作用的神圣真理,换句话说,凭着仁所激发的信,人才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并根据这些的发展和增长而从恶中洁净;从恶中洁净就是使罪得赦。不过,要逐一解释主的所有这些行动是不可能的,因为每项行动都需要详细分析,既要通过圣言证实,又要理性说明,此处不宜展开论述。因此,读者可参阅本书下面的章节,它们依次论述了仁(392-462节)、信(336-391节)、自由选择(463-508节)、悔改(509-570节)、改造和重生(571-625节)。要知道,主在每个人里面不断实施这些救赎方法,因为它们是通向天堂的阶梯,主渴望拯救每个人。故每个人的得救都是主所关注的目的,意愿目的也会意愿方法。主的到来、救赎和十字架受难都是为了人的救赎(马太福音18:11;路加福音19:10)。由于人的救赎过去是,且永远都是主的目的,故可知,上述行动是居间目的,而救赎则是最终目的。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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