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1.神性三位一体在主里面,这一点已经在前面说明,并且等到后面(TCR 163-188节)详细论述这个主题时,还要更充分地说明。我在此只想指出由于将三位一体分为三个位格而导致的一些荒谬之处。这样的三位一体就像一个教会的牧师在讲坛上教导必须相信什么,必须做什么;而另一个牧师站在他旁边附耳低语:“你说得对,还要再加一点。”然后,这两个牧师对站在讲坛台阶上的第三个牧师说:“你下到教会去,打开人们的耳朵,把这些话倒在他们心里,同时使他们纯洁、神圣,成为公义的臣民或活生生的例子。”再者,一个被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和主的神性三位一体,就像一个太阳系中有三个太阳,一个在高处,另一个在它旁边,第三个在它们两个下面,把它的光线倾泻在天使和世人身上,并将另两个太阳的热和光及其一切能力传给他们的心智、心和身体,唤醒、洁净和提炼它们,就像火在蒸馏器下面磨砺、澄清和升华物质一样。谁看不出,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了,人就会烧成灰烬?再说,三个神性位格统治天堂,就像三个国王统治一个王国,或三个同等级别的将军掌控一支军队一样;更确切地说,就像凯撒时代之前的罗马政府一样,当时罗马政府是由执政官、元老院和保民官组成的,权力在它们之间分配,但最高权力同时掌握在所有人手中。谁看不出,把这种政府形式引入天堂是荒谬、愚蠢和疯狂的?然而,当把像最高执政官那样的权力归于父神,把像元老院那样的权力归于圣子,把像保民官那样的权力归于圣灵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当每个位格都分配了自己特有的功能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当除此之外,他们的独特属性不能共享时,情况更是如此。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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