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41

141.前面说明,圣

141.前面说明,圣三一在主里面。这一点等到下文论述三位一体(163-188节)时会进一步予以详述。我在此只想指出一些导致三位一体分裂为几个位格的荒谬之处。这样的三位一体好比一个牧师在讲坛上教导当信什么,当做什么;而另一个牧师站在他旁边附耳低语:“你说得对,再多补充点”;然后,这两个牧师对站在台阶上的第三个牧师说:“下去到教会里去,打开会众的耳朵,把这些事灌到他们心里,同时使他们纯洁、神圣,并给予公义的许诺。”再者,圣三一被分裂为几个位格,每一个都单独为神和主,就好比一个太阳系中有三个太阳,一个在高处,紧挨着的是另一个,而第三个在这二者之下,将它的光芒撒到天使和人类身上,并竭尽全力将另两个太阳的热和光传到他们脑子里、心里和身体里,磨练他们,就象火在蒸馏器中澄清和提炼物质一样。谁都能看出,若发生这种事,人必烧成灰烬。另外,天堂由三个神性位格来统治,就好比一个国家由三个国王来统治;或一支军队由三个同等军衔的将军来率领;确切地说,就像凯撒时代之前的古罗马政府,当时它由执政官、元老院和护民官组成,权力分散在它们当中,以致最高权力同时掌握在所有人手中。谁看不出将这样的政府引入天堂是何等荒谬、愚蠢、疯狂?然而,这就是那些将最高的执政官权力归给父神、将元老院的权力归给儿子、将护民官的权力归给圣灵之人所干的事。这就是每一个都有指定给自己的特殊功能,尤其还声称他们的属性不能共享时所发生的情形。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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