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1.神性三位一体在主里面,这一点已经在前面说明,并且等到后面(TCR 163-188节)详细论述这个主题时,还要更充分地说明。我在此只想指出由于将三位一体分为三个位格而导致的一些荒谬之处。这样的三位一体就像一个教会的牧师在讲坛上教导必须相信什么,必须做什么;而另一个牧师站在他旁边附耳低语:“你说得对,还要再加一点。”然后,这两个牧师对站在讲坛台阶上的第三个牧师说:“你下到教会去,打开人们的耳朵,把这些话倒在他们心里,同时使他们纯洁、神圣,成为公义的臣民或活生生的例子。”再者,一个被分为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独为神和主的神性三位一体,就像一个太阳系中有三个太阳,一个在高处,另一个在它旁边,第三个在它们两个下面,把它的光线倾泻在天使和世人身上,并将另两个太阳的热和光及其一切能力传给他们的心智、心和身体,唤醒、洁净和提炼它们,就像火在蒸馏器下面磨砺、澄清和升华物质一样。谁看不出,如果这种事真的发生了,人就会烧成灰烬?再说,三个神性位格统治天堂,就像三个国王统治一个王国,或三个同等级别的将军掌控一支军队一样;更确切地说,就像凯撒时代之前的罗马政府一样,当时罗马政府是由执政官、元老院和保民官组成的,权力在它们之间分配,但最高权力同时掌握在所有人手中。谁看不出,把这种政府形式引入天堂是荒谬、愚蠢和疯狂的?然而,当把像最高执政官那样的权力归于父神,把像元老院那样的权力归于圣子,把像保民官那样的权力归于圣灵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当每个位格都分配了自己特有的功能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当除此之外,他们的独特属性不能共享时,情况更是如此。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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