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⑺凡不承认神者皆被逐出教会、受到诅咒。凡不承认神者皆被逐出教会、受到诅咒。其原因在于,神是教会的全部,我们称之为神学的神圣真理则构成教会。所以,否认神就是否认属教会的一切事物。因这样的否认而与教会隔绝;并非神与人隔绝,而是人自己与神隔绝。将人逐出教会的,就是这种否认,因而他不是被神、而是被他自己逐出教会。他受到诅咒的原因在于,凡被逐出教会者也被逐出天堂。因为地上的教会和天使天堂合而为一,就象人里面的内在人与外在人,或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神如此造人,是为了使他的内在人可以居于灵界,而外在人则居于尘世。因此,他被造为两个世界的居民,以便属于天堂的属灵之物能被植入在属于尘世的属世之物中,就象种子被播种于土壤中,他因而变得稳定并持续到永恒。
人若因否认神而将自己逐出教会、从而逐出天堂,也就关闭了其内在人的意愿和给予他快乐的爱。因为人的意愿是其爱的容器,并成为爱的居所。但他无法关闭内在人的理解力,因为若能关闭且已关闭,他就不再是人。然而,他的意愿之爱用谬念冲昏了理解力的高层区域,结果,理解力向属于信的真理和属于仁的良善关闭,因而越来越反对神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人就这样切断了与天堂天使的联系,并因着这种切断而使自己与地狱的撒旦相联,想得和他们一模一样。所有撒旦都否认神,并愚蠢地思想神和教会的属灵事物,凡与他们联结的人也一样。
这样的人在其灵的指引下,如独处时,任由他的思维被恶与假的愉悦支配。他在自己里面孕育并生出这些恶与假。这时,他认为神不存在,或者神只不过是从讲台发出的一个词而已,用来使老百姓服从正义的法律,也就是社会的法律。他还认为圣言(牧师据此声称有一位神)只不过是传道人的大量故事,因着权威而被神圣化,而十诫或教义问答只是一本小册子,当被孩子们翻烂时,就被扔在一边,因为它教导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做假见证等等;谁不能从民法中获知这些事?他认为教会是一些头脑简单、容易受骗和思想软弱之人的聚会,他们能看到他们看不到的东西。他视人,包括他自己,如动物,其死后的生命与动物死后的生命一样。
他的内在人就是这样想的,尽管其外在人的说法完全不同。因为就象刚才说的,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构成这个人的是内在,也就是死后活着的灵。而外在则被埋进坟墓,正是这外在使他道貌岸然,扮演伪善者的角色;他因否认神而面临诅咒。就人的灵而言,每个人都与灵界中类似自己的灵人相联,如同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经常被许可看到人的灵也生活在那里的各个社群,其中有的在那里的天使社群,有的则在地狱社群。我还得以与他们交谈数日,令我很不解的是,尚活在肉身的这个人本人却对此一概不知。这经验清楚表明,那些否认神的人早已在受诅咒者之列,死后则归到他们自己的同类当中。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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