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9. (1)圣灵是那一位神(圣三一就在祂里面),即主神救主所发出的神圣真理,以及神性大能和活动。严格来说,圣灵表示神圣真理,因而也表示圣言;就这层意义而言,主自己就是圣灵。但如今教会用“圣灵”来描述神作工的方式,也就是使人成为公义的实际过程,故这就是此处为圣灵所取的含义,也是主要论述的主题。另外一个原因是,发出者与发出它的源头具有同一个本质,如同这三合一,即灵魂、身体和这二者所发出的一起构成一个本质。在人里面,这个本质就是纯粹的人;而在主里面,它是神性,同时也是人性;在祂得荣耀之后,这些本质融合起来,如同在先者与在后者,或本质与它的形式融合起来。因此,被称为父、子、圣灵的这三要素在主里面为一。
我在前面已说明,主是神圣真理本身,或神性事实。以下经文会证明,圣灵就是神圣真理: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明达之灵,谋略和能力之灵;祂将以口中的杖击打这地,以嘴里的气杀死恶人;公义必做祂的腰带,真理必做祂胁下的带子。(以赛亚书11:1,2,4,5)
仇敌必像狭急的河流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必高举旌旗抵挡他;然后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20)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耶和华膏了我,叫我传好消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路加福音4:18)
这是我的约。我加给你的灵,我的话必不离你的口,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59:21)
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故凡从祂发出的一切皆为真理,这就是保惠师的意思,祂还被称为真理的圣灵、圣灵。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到你们这里来。(约翰福音16:7)
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要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因为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故此我说,祂从我领受,就要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乃是这个世界不能接受的,因为它看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住,并且要在你们里面。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看见我。(约翰福音14:16-19)
我从父那里差给你们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到来时,祂必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4:26)
祂被称为圣灵。(约翰福音14:26)
主所说的“保惠师”、“圣灵”是指祂自己,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即“这个世界不认识祂”:
你们却认识祂;我必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必到你们这里来;你们却看见我。(约翰福音14:17-19)
还有:
看啊,我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代的末了。(马太福音28:20)
以及这些话:“
还可从主的话:“祂不是凭着自己说的,而是从我领受的” 。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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