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8

138.一般来说,人

138.一般来说,人死后第三天即进入灵界。这时,凡对主我们的救主持守正见的神职人员,首先接受有关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的教导,尤其是,圣灵并非凭自身为神;圣言中所提到的圣灵是指从那一位全在的神所发出的神性活动。他们之所以需要特别接受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因为相当多的狂热者死后陷入疯狂的幻想,甚至以为自己就是圣灵。另外一个原因是,很多在世时以为圣灵通过他们说话的教会中人引用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恐吓别人,声称凡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们的罪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接受教导后,他们若放弃“圣灵凭自身为神”的信念,就会被告知,神只有一位,不可分割为三个位格,照《亚他那修信经》所说的,每个位格单独为神和主;圣三一就在主救主里面,就像灵魂、身体和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力在人里面一样。此后,他们预备接受新天堂的信仰;预备好后,一条通往天堂社群的道路为他们打开,那里有相同的信仰,他们被赐予居所,好与他们的弟兄同住,并幸福地生活到永远。由于前面早已说明,神是创造者,主救世主,故有必要论述圣灵。和其它主题一样,该主题也需分为以下系列要点:
(1)圣灵是那一位神(圣三一就在祂里面),即主神救主所发出的神圣真理,以及神性大能和活动。
(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
(3)差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而言,是指启示和教导。
(4)主把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
(5)主凭自己通过父作工,反过来不行。
(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主的属世神性的神性之爱,这爱支撑万物。这一点也可从前面的解释(49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经上论到人子说“祂的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发光的铜”。祂的脚之所以看似“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它本身是主在世时所披上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祂的神性,如同身体支撑灵魂,同样如同圣言的属世之义支撑其属灵和属天之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层(参看49节);“柱”表示支撑(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并不是别的什么;因此,在敬拜中惯用的祷告是“祈求天上的火,也就是属天之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 火与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逐渐温暖,因爱的缺乏而逐渐冷淡,产生生命之热的,不是别的,唯有这两种意义上的爱。对应的根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在天上,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在世上,是纯粹的火;一切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之间的对应关系也源于此。
正因“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燃烧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永远燃烧(利未记24:2-4);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放在香炉里,并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16:46,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在以色列人面前行走(出埃及记13:21,22);夜间有火在居所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以赛亚书4:5,6);有火从天降下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悦纳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民数记28:2;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似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但以理书10:5,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之灯和无油之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表示火,因而表示爱。
此外还有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数量太多,不便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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