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6

136.第三个记事:

136.第三个记事:

我远远地看到五所学院,每所学院都被来自天堂的光包围。第一所被一道紫光包围,就是在地上清晨日出之前的云中看到的那种光;第二所被一道金黄色的光包围,就像日出后东方的光;第三所被一道明亮的光包围,就像世上的正午之光;第四所被一道中等亮度的光包围,就像傍晚的阴影开始降临时的暮光,或开始被傍晚的阴影调和的日光;第五所实际上就站在晚上的阴影中。在灵人界,学院是学者们聚集讨论各种奥秘的地方或中心,这些奥秘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知识、聪明和智慧。看到这些学院,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去拜访其中一所,于是在灵里就去了那所被中等亮度的光包围的学院。我进去的时候,看见一群学者;他们正在互相讨论关于主的一段经文是什么意思,经文说,主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大部分会众说,这句话要完全从字面上来理解,即:圣子如此坐在圣父旁边。然而,当被问到祂为什么这么做时,有些人说,圣子被圣父安置在祂的右手边,是因为圣子实现了救赎;有些人说,祂是出于爱坐在那里;有些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成为圣父的保惠师;这样祂就可以受到天使的尊重;有些人说,这是因为圣父允许祂代替自己掌权,因为经上记着:“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然而,许多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从右手边垂听祂为之代求的人;因为在当今教会,所有人都接近父神,祈求祂为了儿子而施怜悯;这使得父自己转向子,以接受子的调解。然而,有些人说,只有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才会坐在父的右手边,这样祂就可以将祂的神性赋予生在世上的人子。

听到这些话,我大为震惊,这些在灵界已经呆了一段时间的学者,竟然对天上的事如此无知;但我意识到了原因,即:他们对自己的聪明充满信心,不愿被真正的智者教导。然而,为了让他们不再对“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一无所知,我举手请他们侧耳倾听我想就这个主题所说的几句话。他们同意了,于是我说:“难道你们从圣言中不知道父与子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吗?主在福音书(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清楚说了这话。你们若不信,就会把神一分为二,然后不得不属世、感官地,甚至物质地思想神。此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世人就是这么做的;尼西亚议会引入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由此将教会变成挂有彩绘帷幕的剧院,演员们在里面上演新戏。谁不知道并承认神是一?如果你们在内心和灵里承认这一点,那么你们刚才所说的话就会自行消散,或像智者耳边的闲言碎语一样反弹到空中。”

听到这些话,许多人被激怒了,恨不得扭住我的耳朵,命令我保持沉默。而会众的领袖,或议会主席愤怒地说:“我们不是在讨论神的一体性和多元化,因为我们相信这两者,我们讨论的是圣子坐在祂父的右手边这句话所涉及的内容。如果你对此有所了解,请继续说。”我说:“我会的,但请你止住一切噪音。”于是我继续说:“坐在右手边不是指坐在右手边,而是指通过神在世上所取的人身而来的祂的全能。藉着这人身,祂在最后事物中,如在最初事物中一样;藉着这人身,祂进入、推翻并征服地狱;藉着这人身,祂恢复天堂的秩序,从而藉着这人身,救赎世人和天使,并继续救赎他们,直到永远。你们若查阅圣言,并且能被光照,就会看到‘右手’在此是指全能,如在以赛亚书和诗篇中那样: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求你眷顾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儿子;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人子。(诗篇80:15, 17)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力量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诗篇110:1, 2)

整首诗篇都在论述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由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所以主说:祂要坐在权能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3, 64);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

听到这里,会众又发出喧嚣的声音;但我说:“你们要当心;恐怕会有一只手从天上显现,当它显现时,如它向我显现的那样,它的力量会让旁观者感受到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对我来说,这是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我话音刚落,有一只伸出的手出现在天堂下方,一看到这只手,他们就吓得成群结队地冲向门口;有的冲到窗户前跳出去,有的昏倒了,以至于无法呼吸。但我保持镇定,平静地跟在他们后面走了出去。离开一段距离后,我回头看到那所学院或建筑笼罩在一片乌云或密云中;我从天上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出于三神信仰说话,但当那些更理智的人聚集在那里时,以前的光就会回来。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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