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第三个记事:
我远远地看到五所学院,每所学院都被来自天堂的光包围。第一所被一道紫光包围,就是在地上清晨日出之前的云中看到的那种光;第二所被一道金黄色的光包围,就像日出后东方的光;第三所被一道明亮的光包围,就像世上的正午之光;第四所被一道中等亮度的光包围,就像傍晚的阴影开始降临时的暮光,或开始被傍晚的阴影调和的日光;第五所实际上就站在晚上的阴影中。在灵人界,学院是学者们聚集讨论各种奥秘的地方或中心,这些奥秘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知识、聪明和智慧。看到这些学院,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去拜访其中一所,于是在灵里就去了那所被中等亮度的光包围的学院。我进去的时候,看见一群学者;他们正在互相讨论关于主的一段经文是什么意思,经文说,主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大部分会众说,这句话要完全从字面上来理解,即:圣子如此坐在圣父旁边。然而,当被问到祂为什么这么做时,有些人说,圣子被圣父安置在祂的右手边,是因为圣子实现了救赎;有些人说,祂是出于爱坐在那里;有些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成为圣父的保惠师;这样祂就可以受到天使的尊重;有些人说,这是因为圣父允许祂代替自己掌权,因为经上记着:“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然而,许多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从右手边垂听祂为之代求的人;因为在当今教会,所有人都接近父神,祈求祂为了儿子而施怜悯;这使得父自己转向子,以接受子的调解。然而,有些人说,只有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才会坐在父的右手边,这样祂就可以将祂的神性赋予生在世上的人子。
听到这些话,我大为震惊,这些在灵界已经呆了一段时间的学者,竟然对天上的事如此无知;但我意识到了原因,即:他们对自己的聪明充满信心,不愿被真正的智者教导。然而,为了让他们不再对“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一无所知,我举手请他们侧耳倾听我想就这个主题所说的几句话。他们同意了,于是我说:“难道你们从圣言中不知道父与子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吗?主在福音书(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清楚说了这话。你们若不信,就会把神一分为二,然后不得不属世、感官地,甚至物质地思想神。此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世人就是这么做的;尼西亚议会引入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由此将教会变成挂有彩绘帷幕的剧院,演员们在里面上演新戏。谁不知道并承认神是一?如果你们在内心和灵里承认这一点,那么你们刚才所说的话就会自行消散,或像智者耳边的闲言碎语一样反弹到空中。”
听到这些话,许多人被激怒了,恨不得扭住我的耳朵,命令我保持沉默。而会众的领袖,或议会主席愤怒地说:“我们不是在讨论神的一体性和多元化,因为我们相信这两者,我们讨论的是圣子坐在祂父的右手边这句话所涉及的内容。如果你对此有所了解,请继续说。”我说:“我会的,但请你止住一切噪音。”于是我继续说:“坐在右手边不是指坐在右手边,而是指通过神在世上所取的人身而来的祂的全能。藉着这人身,祂在最后事物中,如在最初事物中一样;藉着这人身,祂进入、推翻并征服地狱;藉着这人身,祂恢复天堂的秩序,从而藉着这人身,救赎世人和天使,并继续救赎他们,直到永远。你们若查阅圣言,并且能被光照,就会看到‘右手’在此是指全能,如在以赛亚书和诗篇中那样: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求你眷顾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儿子;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人子。(诗篇80:15, 17)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力量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诗篇110:1, 2)
整首诗篇都在论述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由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所以主说:祂要坐在权能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3, 64);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
听到这里,会众又发出喧嚣的声音;但我说:“你们要当心;恐怕会有一只手从天上显现,当它显现时,如它向我显现的那样,它的力量会让旁观者感受到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对我来说,这是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我话音刚落,有一只伸出的手出现在天堂下方,一看到这只手,他们就吓得成群结队地冲向门口;有的冲到窗户前跳出去,有的昏倒了,以至于无法呼吸。但我保持镇定,平静地跟在他们后面走了出去。离开一段距离后,我回头看到那所学院或建筑笼罩在一片乌云或密云中;我从天上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出于三神信仰说话,但当那些更理智的人聚集在那里时,以前的光就会回来。
962.“就有大而且毒的疮”表示其中的恶行,以及随之对圣言的歪曲。这从“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疮”是指人所做,因而来自其自我的作为,这些作为都是邪恶(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毒”论及被歪曲的东西;因此,“大而且毒的疮”表示恶行和随之对真理的歪曲。“疮”之所以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因而表示邪恶,是因为从人的自我只能产生邪恶。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他生在其中,后来又通过自己的生活所获得的东西。由于人的自我自出生时起就从纯粹的邪恶中如此形成,所以人可以说必须被新造,或重生,好叫他可以处于良善,从而被接到天堂。当他正在重生时,来自自我的邪恶就被移除,良善则被植入它们的地方,这一过程通过真理实现。接下来的话,即“大而且毒的疮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是指恶行和对真理的歪曲在那些在教义上承认唯信,并在生活上确认它的人中间。
“疮”表示来自自我的作为,这一点从圣言提到疮和伤,以及各种疾病,如大麻风、发热、痔疮,以及其它许多疾病的地方明显看出来。这一切都对应于邪恶的爱所生的欲望,因而表示它们。此外,从以下经文可以进一步看出,疮或伤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尽是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未曾挤净,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以赛亚书1:6, 7)
这些话描述了教会没有良善,随之没有真理,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好”表示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人及其意愿的内层都被摧毁了。“伤口、疤痕与新打的瘀伤”表示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虚假不断增加。意愿的邪恶也是恶行。“未曾包扎,也没有用油滋润”表示没有通过悔改被纠正,也没有通过良善被缓和。“你们的地土已经荒凉,你们的城邑被火焚毁”表示教会在一切真理上被摧毁,其教义则因照着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生活而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看见自己的疾病,犹大看见自己的创伤;以法莲就往亚述去,打发人去见耶雷布王,他却不能医治你们,也不能医好你们的创伤。(何西阿书5:13)
“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方面的教会,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理解方面的教会;“犹大”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但在此表示对邪恶的意愿;“亚述”和“耶雷布王”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被扭曲的理性。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的一系列含义,即:人不能出于自我聪明纠正源于意愿之邪恶的虚假,“创伤”是指意愿的邪恶,也就是生活的邪恶。
诗篇: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口溃烂发臭。(诗篇38:4, 5)
此处“伤口”也表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恶行;当意愿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快乐就是做这些时,经上就说它们“因愚昧溃烂发臭”。
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百姓的损处”表示教义的虚假;“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生活的邪恶;“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表示通过真理对教义的改造;“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表示通过真理对生活的改造。
路加福音:
撒玛利亚人把那被强盗打伤之人的伤口包扎起来,并倒上油和酒。(路加福音10:33, 34)
这句话表示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将纠正源于虚假的邪恶;“强盗”是指那些灌输邪恶所来自的虚假之人,尤指犹太人;“伤口”表示这些邪恶;“油”表示爱之良善;“酒”表示圣言和教义的真理。关于这段经文,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76e, 444c节)。
路加福音:
拉撒路浑身生疮,躺在财主门口。(路加福音16:20, 21)
拉撒路表示那些因对真理的无知而处于虚假,从而没有处于良善的民族。经上由此说他“浑身生疮”;他躺在财主门口,“财主”是指犹太民族,这个民族本可以凭它所拥有的圣言而处于真理。
起疮是是埃及的灾殃之一,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你们捧出炉灰,让摩西在法老眼前向天撒去;这炉灰要在埃及全地变作尘土。他们取了炉灰,摩西向天撒去,它就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脓疱的疮;术士因这疮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为术士和所有埃及人身上都有这疮。(出埃及记9:8–11)
“法老和埃及人”表示痴迷于各种邪恶和虚假的属世人,以及属世人对统治属灵人的爱;属灵人在此由以色列人来表示。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就是如此多的灾殃,也被称为病症,表示侵扰、破坏和毁灭属灵人中间的教会的如此多邪恶和虚假。摩西向天撒去的“炉灰”表示被激起的欲望的虚假;“埃及地的尘土”表示诅咒;“起脓疱的疮”表示意愿的肮脏东西连同亵渎。《属天的奥秘 》(7516–7532节)详细解释了这段经文。
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不能医治,甚至你因眼中所看见的,必致疯狂。耶和华必在你膝上腿上用恶疮击打你,使你无法医治。(申命记28:27, 34–36)
此处提到的灾殃表示属世人的肮脏的爱所产生的各种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与其对应。对肉体和血液的伤害会造成疮和伤口,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伤害则会带来邪恶和虚假;在圣言中,肉体对应于良善,因而表示良善,血对应于真理,因而表示真理。
由于“麻风”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而对真理的亵渎各种各样,因而或轻或重,或外在或内在,取决于被亵渎的真理的品质,所以它的结果也是各种各样的,这些结果由麻风病的表现来表示,这些表现是疖子或肿瘤(Tumors)、疖疮或肿瘤疮(sores of tumours)、白疖(white pustules)、红肉(reddenings)、脓疮(abscesses)、火毒(burnings),皮疹(tetter),火斑(scurf)等(利未记13:1–59)。由于对应关系,犹太民族就受这些东西折磨,它们不仅在他们的肉身上,还在他们的衣服、房屋和器皿上,因为他们亵渎圣言。
(关于第二诫续)
由于“神的名”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对它的亵渎是指对其神圣性的否认,因而是指蔑视、弃绝和毁谤,所以可知,违背十诫的生活从内在亵渎了神的名。因为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也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生活产生内在亵渎,言语产生外在亵渎。生活所产生的内在亵渎死后也会变成外在的,或言语的亵渎。因为那时,每个人都照着自己的生活思考和意愿,并且只要可以,也照着他的生活说话和行动,因而不像他在世上所行的那样。在世上,人习惯说话和行动不同于自己的生活;他为了世界,为了获得名声而思考和意愿。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有一种亵渎是内在的,同时不是外在的。还有一种亵渎可能是外在的,同时不是内在的,这一点可能是由圣言的风格导致的,圣言的风格根本不是世界的风格;因此,出于对其内在神圣性的无知,它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被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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