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6

136.第三个记事:

136.第三个记事:

我远远地看到五所学院,每所学院都被来自天堂的光包围。第一所被一道紫光包围,就是在地上清晨日出之前的云中看到的那种光;第二所被一道金黄色的光包围,就像日出后东方的光;第三所被一道明亮的光包围,就像世上的正午之光;第四所被一道中等亮度的光包围,就像傍晚的阴影开始降临时的暮光,或开始被傍晚的阴影调和的日光;第五所实际上就站在晚上的阴影中。在灵人界,学院是学者们聚集讨论各种奥秘的地方或中心,这些奥秘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知识、聪明和智慧。看到这些学院,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去拜访其中一所,于是在灵里就去了那所被中等亮度的光包围的学院。我进去的时候,看见一群学者;他们正在互相讨论关于主的一段经文是什么意思,经文说,主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大部分会众说,这句话要完全从字面上来理解,即:圣子如此坐在圣父旁边。然而,当被问到祂为什么这么做时,有些人说,圣子被圣父安置在祂的右手边,是因为圣子实现了救赎;有些人说,祂是出于爱坐在那里;有些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成为圣父的保惠师;这样祂就可以受到天使的尊重;有些人说,这是因为圣父允许祂代替自己掌权,因为经上记着:“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然而,许多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从右手边垂听祂为之代求的人;因为在当今教会,所有人都接近父神,祈求祂为了儿子而施怜悯;这使得父自己转向子,以接受子的调解。然而,有些人说,只有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才会坐在父的右手边,这样祂就可以将祂的神性赋予生在世上的人子。

听到这些话,我大为震惊,这些在灵界已经呆了一段时间的学者,竟然对天上的事如此无知;但我意识到了原因,即:他们对自己的聪明充满信心,不愿被真正的智者教导。然而,为了让他们不再对“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一无所知,我举手请他们侧耳倾听我想就这个主题所说的几句话。他们同意了,于是我说:“难道你们从圣言中不知道父与子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吗?主在福音书(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清楚说了这话。你们若不信,就会把神一分为二,然后不得不属世、感官地,甚至物质地思想神。此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世人就是这么做的;尼西亚议会引入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由此将教会变成挂有彩绘帷幕的剧院,演员们在里面上演新戏。谁不知道并承认神是一?如果你们在内心和灵里承认这一点,那么你们刚才所说的话就会自行消散,或像智者耳边的闲言碎语一样反弹到空中。”

听到这些话,许多人被激怒了,恨不得扭住我的耳朵,命令我保持沉默。而会众的领袖,或议会主席愤怒地说:“我们不是在讨论神的一体性和多元化,因为我们相信这两者,我们讨论的是圣子坐在祂父的右手边这句话所涉及的内容。如果你对此有所了解,请继续说。”我说:“我会的,但请你止住一切噪音。”于是我继续说:“坐在右手边不是指坐在右手边,而是指通过神在世上所取的人身而来的祂的全能。藉着这人身,祂在最后事物中,如在最初事物中一样;藉着这人身,祂进入、推翻并征服地狱;藉着这人身,祂恢复天堂的秩序,从而藉着这人身,救赎世人和天使,并继续救赎他们,直到永远。你们若查阅圣言,并且能被光照,就会看到‘右手’在此是指全能,如在以赛亚书和诗篇中那样: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求你眷顾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儿子;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人子。(诗篇80:15, 17)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力量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诗篇110:1, 2)

整首诗篇都在论述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由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所以主说:祂要坐在权能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3, 64);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

听到这里,会众又发出喧嚣的声音;但我说:“你们要当心;恐怕会有一只手从天上显现,当它显现时,如它向我显现的那样,它的力量会让旁观者感受到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对我来说,这是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我话音刚落,有一只伸出的手出现在天堂下方,一看到这只手,他们就吓得成群结队地冲向门口;有的冲到窗户前跳出去,有的昏倒了,以至于无法呼吸。但我保持镇定,平静地跟在他们后面走了出去。离开一段距离后,我回头看到那所学院或建筑笼罩在一片乌云或密云中;我从天上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出于三神信仰说话,但当那些更理智的人聚集在那里时,以前的光就会回来。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