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6

136.记事三:

136.记事三:
我看见远处有五所学院,各自都被天堂的光芒所包围。第一所被一道紫光包围,就是世上清晨日出之前在云彩里所看到的那种。第二所被一道淡黄色的光包围,就像日出后黎明的曙光。第三所被一道亮光包围,就像世上的正午之光。第四所被一道中等微光包围,就像傍晚的幽暗开始降临时的午后之光。第五所其实就在晚上的昏暗中。在灵人界,学院是学者们聚集讨论各种秘密的会场,这些秘密有助于他们朝知识、聪明和智慧发展。看到这些学院,我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去拜访其中一所,于是便在灵里来到被中等微光所包围的那一所。一进去,我就看见学者们正聚在一起讨论主所说这句话的含义,即祂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绝大多数会众说,这句话要照着字面来理解,意思是圣子坐在圣父的旁边。不过,他们对其原因存在争议。有的说,圣子被圣父安置在右手边是由于圣子所完成的救赎;有的说,圣子被赐座是出于爱;有的说,这是为了让圣子可以担任圣父的顾问,这样圣子就能受到天使尊崇;有的说,圣父允许祂代替自己统治,因为经上写着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祂了。不过,多数会众说,这是为了可以从右手边倾听圣子为之所代祷的人;因为在如今的教会,所有人都靠近父神,祈求祂因儿子的缘故而施怜悯;这使得圣父自己转向圣子,以接受圣子的调解。然而,有些人说,永恒的神儿子只有坐在圣父的右手边才能与生在世上的人子分享祂的神性。
闻听此言,我大为震惊,这些学者已在灵界生活了一段时间,却仍对天上的事如此无知。不过,我能察觉到原因,他们对自己的聪明过于自信,以致不肯接受智者的教导。但为了不让他们对“圣子坐在圣父的右手边”这句话的含义再继续无知下去,我举手示意,请求他们听听我在这个问题上想说的几句话。他们同意了,于是我说:“难道你们不知道圣言说,父与子原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主说得清清楚楚(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你们若不信,就是在将神一分为二;这将不可避免地使你们以属世的方式,或肉体感官的方式,甚至物质的方式思想神。自尼西亚公会之时,这种事就已经在世上发生了。尼西亚公会将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引进来,从而将教会变成挂有涂画帷幕的剧院,演员们在里面上演各种新剧。谁不知道并承认神是一?如果你们在心里和灵里承认这一点,那么你们刚才所说的话就会自行消散,或像智者耳边的废话那样反弹到空中。”
听到这些话,很多人被激怒了,恨不得扭住我的耳朵,让我保持沉默。会议的主席气愤地说:“我们不是在讨论神的一体和多位,因为这二者我们都信。问题是,圣子坐在祂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如果你知道,就请说说吧。”“我会的,”我答道,“但请你止住这些噪音。”于是我说:“坐在右手边不是指坐在右手边,而是指神藉着祂在世所取人身的全能。祂凭这人身既在最初之物中,也在最末之物中;凭这人身进入、战胜并征服地狱;凭这人身恢复天堂的秩序;因而凭这人身救赎人类和天使,并将永远救赎下去。你们若能翻阅圣言得到启示,就会发现‘右手边’在此表示全能,如以赛亚书和诗篇所言:
我手立了地的根基,我右手铺张诸天。(以赛亚书48:13)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能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眷顾你为自己所坚固的儿子;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诗篇80:15,17)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能力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掌权。(诗篇110:1,2)
诗篇的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与诸地狱的争战,并征服它们。由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故主说:祂要坐在权能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3,64) ;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但这时,会众又喧嚣起来,我说:“当心!恐怕会有一只手从天上显现,就象它曾向我显现那样。它一旦出现,就会用对它大能的难以言说的恐惧击打你们。对我来说,这是在证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话音刚落,只见一只手从天堂下面伸出来。它的出现令他们惊恐万分,纷纷冲向门口,有的从窗户跳出去,有的无法呼吸,晕了过去。然而,我并不害怕,镇定自若地跟在他们后面出去了。我从远处回望,只见那所学院被乌云笼罩。我从天上得知,这是因为他们通过三位神的信仰发言,当更理智的人聚在那里时,原先的光就会回来。

诠释启示录 #222

222a.“我又要将

222a.“我又要将我神的名都写在他上面”表示他们在植入生命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品质。这从“写在一个人上面”、“名”和“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写在一个人上面”当论及主时,是指植入生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名”是指状态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神”是指从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天堂里的主(对此,参看AE 220a节),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由此而来的神性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并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神性发出就是那在圣言中“神”所表示的;正因如此,天使被称为神(gods),神(God)在希伯来语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清楚表明为何主在此说“我神的名”,在前面说“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AE 219节),在下面又说“我又要将我神城的名,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写在他上面”(AE 223节)。

“写在一个人上面”表示植入生命,因为写是指把来自记忆、思维或心智的东西写在纸上,也就是保存下来,故在灵义上表示在人的生命中持久,铭刻在它上面并植入它的东西。这句话的属世意义就这样转变为属灵意义;因为写在纸上或写在一本书里是属世的,而铭刻在生命上是属灵的;当有东西被植入信和爱时,它就铭刻在生命上了,因为爱和信构成人的属灵生命。由于“写”表示植入生命,所以论到耶和华或主,经上说“祂写”,“祂写在册子上”意思被主铭刻在人的灵,也就是他的心和灵魂,或也可说,铭刻在他的爱和信上的东西。因此,在诗篇:

我在暗中受造时,我的骨头就没有向你隐藏;它们形成的一切日子都写在你的册上,它们无一缺少。(诗篇139:15, 16)

又:

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8)

但以理书:

百姓凡记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摩西五经:

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把我涂抹掉吧。耶和华说, 谁得罪我, 我就从我的册上涂抹谁。(出埃及记32:32, 33)

启示录:

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除了羔羊外,没有人能展开。(启示录5:1)

又:

凡名字没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那兽。(启示录13:8; 17:8)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在这些经文中,意思不是说他们被写在册子上,而是说信和爱的一切都被铭刻在人的灵上(这从《天堂与地狱》,461–469节所说明的事可以看出来)。

222b.在圣言中,“写”表示铭刻在生命上并植入生命,这一点从提到“写”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因此,在耶利米书: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将律法放在他们中间”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在中间”表示从内心与人同在(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节);“写在心上”是指印在爱上,因为“心”表示爱(参看《属天的奥秘》,7542, 9050, 10336节)。以西结书:

先知见有一书卷内外都写着字,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以西结书2:9, 10; 3:1–3)

“内外都写着字的书卷”表示那时教会的状态,因而教会成员有着怎样的生命;因此,“书卷”与前面提到的“生命册”意思是一样的;由于他们的生命缺乏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所以经上说:“其上写的是哀伤、悲叹和灾祸。”律法刻在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 申命记4:13; 9:10),这表示它必须被印在生命上(《属天的奥秘》,9416节);因为“律法”在严格意义上表示十诫,但在广泛意义上表示整部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6752, 7463节);“石头”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属天的奥秘》,643, 1298, 3720, 6426, 8609, 10376节)。他们把律法的话写在从约旦河取出的十二块石头上(申命记27:2–4, 8; 约书亚记4:3等)所表相同。

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犹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上面写上,为约瑟,就是为以法莲和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的木杖;你要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以西结书37:16, 17)

没有人能知道这些事物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犹大”代表什么,“约瑟”又代表什么。“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约瑟”代表祂的属灵国度;“把它们写在两根木杖上”表示每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之状态。它们结合进入天堂由“将这两根木杖彼此相接,连成一根木杖,使它们在我手中合而为一”来表示。这些话的含义类似主的这些话的含义: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字要写在一根木杖上,是因为“木杖”表示良善,正是良善进行结合。这些事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即:属灵国度在主降临之前与在祂降临之后是不同的(AC 6372, 8054节);主降世主要拯救属灵人,那时他们与那些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人结合进入一个天堂(AC 2661, 2716, 2833, 2834, 3969, 6854, 6914, 7035, 7091, 7828, 7932, 8018, 8159, 8321, 9684节)。有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有三层天堂,这些天堂合而为一个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 29-40节)。“犹大”在代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约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AC 3969, 3971,4669, 6417节);“以法莲”表示属灵教会的理解力(AC 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木头”表示爱之良善(AC 643, 3720, 8354节)。

以赛亚书:

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那一个要以雅各的名自称;又一个要亲手写归耶和华,并将以色列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以赛亚书44:5)

这些事论及主和祂的神性人身。“雅各”和“以色列”在论述主的地方表示祂的人身;这人身是耶和华,这一点由“这一个要说,我属于耶和华”和“他要亲手写归耶和华”来表示。“以色列”和“雅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参看《属天的奥秘》,4286, 4570, 6424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盼望啊,凡离弃你的,必致蒙羞;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和华啊,求你医治我,我便痊愈。(耶利米书17:13, 14)

“写在地上”是指由于生活状态而定罪,因为“地”表示被定罪的东西(参看《属天的奥秘》,2327, 7418, 8306节)。

这清楚表明在约翰福音,主用手指在地上写字表示什么:

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行淫时被捉的妇人带到殿内耶稣这里;他们说,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捉到的。他们问按照摩西律法,她应不应该用石头打死。耶稣却弯下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祂直起腰来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下腰在地上写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一个一个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耶稣对她说,妇人,控告你的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祂说,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2–11)

主“在地上写字”和前面耶利米书中的话,“离开我的,必写在地上”所表相同,即表示他们也因通奸而被定罪;所以祂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在殿里两次在地上写字表示他们因灵义上的通奸而被定罪;因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那些玷污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歪曲圣言、因而教会的真理之人;“通奸”在灵义上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节);因此,这个民族也被主称为淫乱罪恶的世代(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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