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6

136.第三个记事:

136.第三个记事:

我远远地看到五所学院,每所学院都被来自天堂的光包围。第一所被一道紫光包围,就是在地上清晨日出之前的云中看到的那种光;第二所被一道金黄色的光包围,就像日出后东方的光;第三所被一道明亮的光包围,就像世上的正午之光;第四所被一道中等亮度的光包围,就像傍晚的阴影开始降临时的暮光,或开始被傍晚的阴影调和的日光;第五所实际上就站在晚上的阴影中。在灵人界,学院是学者们聚集讨论各种奥秘的地方或中心,这些奥秘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知识、聪明和智慧。看到这些学院,我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去拜访其中一所,于是在灵里就去了那所被中等亮度的光包围的学院。我进去的时候,看见一群学者;他们正在互相讨论关于主的一段经文是什么意思,经文说,主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大部分会众说,这句话要完全从字面上来理解,即:圣子如此坐在圣父旁边。然而,当被问到祂为什么这么做时,有些人说,圣子被圣父安置在祂的右手边,是因为圣子实现了救赎;有些人说,祂是出于爱坐在那里;有些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成为圣父的保惠师;这样祂就可以受到天使的尊重;有些人说,这是因为圣父允许祂代替自己掌权,因为经上记着:“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了。”然而,许多人说,这是为了祂可以从右手边垂听祂为之代求的人;因为在当今教会,所有人都接近父神,祈求祂为了儿子而施怜悯;这使得父自己转向子,以接受子的调解。然而,有些人说,只有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才会坐在父的右手边,这样祂就可以将祂的神性赋予生在世上的人子。

听到这些话,我大为震惊,这些在灵界已经呆了一段时间的学者,竟然对天上的事如此无知;但我意识到了原因,即:他们对自己的聪明充满信心,不愿被真正的智者教导。然而,为了让他们不再对“子坐在父的右手边”是什么意思一无所知,我举手请他们侧耳倾听我想就这个主题所说的几句话。他们同意了,于是我说:“难道你们从圣言中不知道父与子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吗?主在福音书(约翰福音10:30; 14:10, 11)中清楚说了这话。你们若不信,就会把神一分为二,然后不得不属世、感官地,甚至物质地思想神。此外,自尼西亚议会以来,世人就是这么做的;尼西亚议会引入了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由此将教会变成挂有彩绘帷幕的剧院,演员们在里面上演新戏。谁不知道并承认神是一?如果你们在内心和灵里承认这一点,那么你们刚才所说的话就会自行消散,或像智者耳边的闲言碎语一样反弹到空中。”

听到这些话,许多人被激怒了,恨不得扭住我的耳朵,命令我保持沉默。而会众的领袖,或议会主席愤怒地说:“我们不是在讨论神的一体性和多元化,因为我们相信这两者,我们讨论的是圣子坐在祂父的右手边这句话所涉及的内容。如果你对此有所了解,请继续说。”我说:“我会的,但请你止住一切噪音。”于是我继续说:“坐在右手边不是指坐在右手边,而是指通过神在世上所取的人身而来的祂的全能。藉着这人身,祂在最后事物中,如在最初事物中一样;藉着这人身,祂进入、推翻并征服地狱;藉着这人身,祂恢复天堂的秩序,从而藉着这人身,救赎世人和天使,并继续救赎他们,直到永远。你们若查阅圣言,并且能被光照,就会看到‘右手’在此是指全能,如在以赛亚书和诗篇中那样:

我的手立了大地,我的右手丈量了诸天。(以赛亚书48:13)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力量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你的右手扶持我。(诗篇18:35)

求你眷顾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儿子;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造为强大的人子。(诗篇80:15, 17)

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以下经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使你从锡安伸出力量的杖来;你要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诗篇110:1, 2)

整首诗篇都在论述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们的征服。由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所以主说:祂要坐在权能的右手边(马太福音26:63, 64);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

听到这里,会众又发出喧嚣的声音;但我说:“你们要当心;恐怕会有一只手从天上显现,当它显现时,如它向我显现的那样,它的力量会让旁观者感受到一种难以置信的恐惧。对我来说,这是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神的右手’表示全能。”我话音刚落,有一只伸出的手出现在天堂下方,一看到这只手,他们就吓得成群结队地冲向门口;有的冲到窗户前跳出去,有的昏倒了,以至于无法呼吸。但我保持镇定,平静地跟在他们后面走了出去。离开一段距离后,我回头看到那所学院或建筑笼罩在一片乌云或密云中;我从天上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出于三神信仰说话,但当那些更理智的人聚集在那里时,以前的光就会回来。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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