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5. 记事二: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只见灵界太阳照耀着,我发现诸天堂远在它之下,如同我们的大地远在太阳之下。接着只听见从那些天堂传来妙不可言的声音,它们联结起来,形成一句可理解的话:“神只有一位,祂是人;祂就居于那太阳当中。”这句话经由中间天堂降至最低层天堂,由此降至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现众天使的一神观在逐渐下降的过程中,被转变成了三神观。这个发现促使我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展开交谈,我说:“多么荒诞的想法!你们从哪得来的?”他们回答:“我们思想三神是因为,这就是我们对三位一体神这个概念的理解,不过,我们不会让它从嘴里溜出来。在讲话时,我们总是大声宣称神是一。若我们脑子里有不同想法,就随它去吧,只要它不冒出来,不将我们言谈中有关神一体性的概念割裂开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我们脑海里。在这种时候,我们若真说出来,就会声称有三神。不过,我们会小心避开这一点,免得在听众面前沦为笑柄。
然后,他们公开了自己的想法,声称:“不是有三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的教会领袖引用他的神圣信条,将创世归于这一位,将救赎归于那一位,将圣化归于第三位,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每一个都有各自属性,并断言各自的属性不共享时,我们不可能想到别的;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世、救赎和圣化,还包括分配、调解和作工。既如此,岂不是有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并将公义归给我们,而另一位救赎我们,并充当调解人,第三位则将分配付诸实践,并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挽救人类,因而成为赎罪者、调解者、劝慰者和代求者?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岂不是两个不同的位格?既然这二者在天上,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上的法令吗?”
闻听此言,我沉默了,心想:“多么愚蠢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圣言中的调解是什么意思。”很快就有三位天使奉主命从天而降,来到我身边,好让我通过内在直觉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交谈,尤其使我能谈论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属性归于第二个位格,也就是圣子,不过,要等到祂成为人之后;创世很多世纪后,祂才道成肉身,在这段时期,这四种救赎方式是不存在的;因此父神没有得到劝慰,也没有为人类所做的赎罪,并且没人从天上被派去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凭临到我的灵感对他们说:“你们都近前来,仔细听好,在圣言中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是取了人样式的那一位神的恩典所预见的四件事。父神绝不可被靠近,祂也不可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者,就其存在而言,就是耶和华。祂若真的以其存在靠近人,必将他烧毁,如同大火烧掉木头,使其化为灰烬。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看见我还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还有,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8;马太福音11:27)
又:
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看见耶和华,还当面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申命记34:10),但这一切都是通过一位天使来实现的,这和亚伯拉罕、基甸的情况是一样的。由于这就是父神本身的性质,所以祂乐意取人的样式,以此让人们靠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和他们说话;这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也就是那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者。因此,我会解释父神的人身所预见的这四件事的含义。
“调解表示这个人身是媒介,人通过该媒介能靠近父神,父神也能靠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好叫他得救。因此,父神的人身所表示的神儿子被称为救主,在世上则被称为耶稣,也就是救恩。代求表示不停地调解;因为爱本身,也就是怜悯、仁爱和恩典的源头,不停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守祂诫命、祂所爱的人不断调解。赎罪表示移除人未经调解就靠近耶和华时要冲入的罪孽。劝慰表示仁慈与恩典的作工,以防止人通过罪将自己带入诅咒,也表示保护,以防止他亵渎神圣事物。这就是圣所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对神的论述都是照着表象说的,如祂发怒、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诅咒,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会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或诅咒。所有这些事距离神,犹如地狱距离天堂那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所以,它们是在讲述表象。赎罪、劝慰、代求和调解也是在另一个意义上讲述表象,因为这些要理解为靠近神和通过祂的人身接受神恩典的属性。若不理解这些术语,人们就会将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体系都基于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便由此而来。”我说完这番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散去。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思想三位神的人注视地狱;而那些思想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之人则仰望天堂。而天堂的太阳向后者显现,耶和华以其人身就居于这太阳当中。
951.由于“掌管末后七灾的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显现,它们是通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而得以显现的,所以这些天使看上去“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因为“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所有天使都照着他们的职能而穿衣;因为他们所穿的衣服对应于他们的圣职,一般来说,对应于他们的内层。因神性真理而智慧的天使穿着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或亚麻布制成的白衣,因为“平纹细布”、“上等细棉布”和“细麻布”对应于他们所处的真理;也正因如此,亚伦和他儿子在供职时所穿的衣服是细麻布的;对此,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你要给亚伦和他儿子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肉体,裤子当从腰达到大腿;当他们进入会幕,或就近坛,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这些要在他们身上,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出埃及记28:42, 43)
利未记:
当亚伦进入圣所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圣内袍,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肉身上,腰束细麻布带子,头戴细麻布冠冕。(利未记16:4)
又:
当为百姓赎罪时,他要穿上同样的衣服。(利未记16:32)
又:
以及当他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时。(利未记6:10)
祭司要以同样的方式在新殿供职。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他们在内院门和里面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以西结书44:15, 17, 18)
他们在供职圣事时,之所以穿上细麻衣,是因为一切圣职都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亚伦和他儿子所供的祭司职分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来事奉一切。此外,神性真理也进行保护,以免受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伤害;故经上还说“免得他们担当罪孽而死”,这句话表示否则,来自地狱的虚假就会毁灭他们。这些衣服被称为“圣衣”,因为神圣论及神性真理。由于供职的衣服是细麻衣,所以祭司们在供职时,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如我们在撒母耳记(撒母耳记上2:18)所读到的;关于扫罗所杀的祭司(撒母耳记上22:18);关于大卫,当他走在约柜前面时(撒母耳记下6:14)。
以及关于约翰福音中的主自己:
耶稣就起身离席,脱去衣服,拿一块亚麻布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开始洗门徒的脚,并用束腰的亚麻布擦干。(约翰福音13:4, 5)
“洗门徒的脚”代表、因而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因为从邪恶和虚假中的一切洁净都是由主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洁净由主用来束腰,并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来表示。
除了启示录所论述的七位天使外,还有其他天使穿着细麻衣;如:
画记号在叹息之人额上的天使;他进到基路伯的轮子之间,取来火炭,把它们撒在城上。(以西结书9:3, 4, 11; 10:2, 6, 7)
还有但以理所看见的天使也穿着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12:6, 7)。他们看起来穿着细麻衣,是因为他们为供职做准备。量新殿的天使面貌如铜,只见他手拿麻线和丈量的芦苇竿(以西结书40:3)。在那里,“量殿”描述了在其品质方面的新教会;这品质由丈量的数字来表示。教会的一切品质都通过神性真理而得知,这就是为何“麻线”在他手中。
由于“亚麻布”表示真理,“腰带”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是那接受并包含一切事物的;由于以色列人中间不再有任何真理存留,所以:
先知耶利米被吩咐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把它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过了多日,它已经变坏,毫无用处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腰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至于它被“藏在幼发拉底河边的磐石穴中,并在那里变坏了”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569c节)。
在以赛亚书中,“亚麻”也表示教会的真理: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这些话论及主;祂不扑灭的“冒烟的亚麻”表示对任何人来说,来自良善的少量真理。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627a节)。“麻”也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尤表圣言字义的真理(何西阿书2:5, 9)。
此外,这也是以色列人的一条律例:
他们不可穿羊毛和亚麻两样搀杂料作的衣服。(申命记22:11)
原因在于,“羊毛”表示良善,“亚麻”表示真理,还因为人通过他的衣服与天堂社群交流;有些社群处于良善,有些社群处于真理。人决不能同时与不同的社群交流,这会造成混乱。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制定该律例的原因。但我被恩准从我衣服的变换中得知这一点,因为当我脱下亚麻衣时,在灵界的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就抱怨说,他们不能在场;当我再次穿上这衣服时,这些灵人就出现了。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与世人的衣服还有这样的对应关系;然而,这一点仍可从前面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即:论到亚伦和他儿子所穿的细麻衣、祭司和大卫所穿的细麻布以弗得所说的,以及论到天使出现时所穿的细麻衣、主用来束腰和擦门徒脚的亚麻布所说的。这一点也可从亚伦和他儿子其余的衣服看出来,这一切都具有代表性;这一点同样从衣服的一般意义看出来,“衣服”是指如衣服那样穿在良善上的真理(参看AE 64, 65, 195, 271, 395,475a, 476, 637节)。
(关于第一诫续)
世人不相信出于纯粹喜欢统治而对统治的爱,出于纯粹喜欢占有,而不是出于喜欢功用而对占有财富的爱,隐藏着各种邪恶在里面,还隐藏着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蔑视和弃绝;这是因为人出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而被激励向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行善,使善行变成体面,并寻求回报。因此,这爱被许多人称为生命之火和成就伟业的激励。但必须知道,这两种爱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良善;相反,它们视自我为第一位,视功用为第二位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是邪恶,因为那时,人只为自我,因而出于自我做一切事;因此,他自己的东西和他的自我就存在于他所做的一切事中;这本质上无非是邪恶。但视功用为第一位,视自我为第二位,就是为了教会、祖国、社会和邻舍而行善;人为了这些而向这些所行的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人不知道有这样一种区别,因为人自出生时起,因本性而在这些爱里面,还因为这些爱的快乐不断讨好和取悦他。
然而,要让他知道,出于统治的快乐,而不是出于功用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完全是属魔鬼的;这样一个人可称为无神论者;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不相信神的存在,也在何等程度上从心里嘲笑教会的一切,甚至恨恶它们,并出于恨恶而逼迫所有承认神的人,尤其逼迫那些承认主的人。他们生活的真正快乐就是作恶,做出各种邪恶和犯罪的行为。总之,他们是真正的魔鬼。只要一个人活在世上,他就不知道这一点;但当他进入灵界时,如死后随即发生的情形,他就会知道,事实就是如此。地狱充满这些人;在那里,他们不再实施统治,而是成为奴隶。此外,在那里,当在天堂之光中被观看时,他们看起来是颠倒的,头朝下,脚朝上,因为他们将统治放在第一位,将功用放在第二位。在第一位的,是头,在第二位的,是脚;作为头的,就被爱,构成脚的,则被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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