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5

135.第二个记事:

135.第二个记事: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灵界的太阳以它的辉煌或荣光向我显现;在它下面,我看到天堂离它,就像我们的大地离太阳一样远。接着,只听见从天堂传来无法言喻的话语,这些话语连起来形成一句话,即:“只有一位神,祂是人;祂的居所就在那太阳里面。”这句话通过中间天堂降到最低层天堂,又从最低层天堂降到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觉,天使们的一神观在按层级下降的过程中,变成了三神观。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就上前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或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说:“多么可怕的观念啊!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他们回答说:“我们从我们对三位一体神的概念中想到了三位;但这种观念不会落入我们的话语,或说我们从来没有表达过这种观念。当我们说话时,我们总是直截了当地说,神是一,或只有一位神。如果我们脑海里有不同的观念,就随它去吧,只要在我们说话时,它不冒出来,不分裂神的一体性的观念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里面;如果在这种时候,我们真的公开说出来了,我们就会宣称有三位神。但我们会对此加以防范,以免我们被那些听见我们的人嘲笑。”

然后,他们的确公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不是有三位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教会的领袖从他的神圣信条的仓库中将创造归于一个位格,将救赎归于另一个位格,将成圣归于第三个位格时,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给每一个位格祂自己的属性,并断言每种属性都不可被其他位格共享,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造、救赎和成圣,还包括归算、调解和运作时,我们不能不这样想。那么,岂不是有一位创造了我们,还进行归算,又有一位救赎了我们,还进行调解,有第三位实施了这种调解的归算,还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的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救赎人类,从而成为赎罪者、中保、挽回祭和代求者呢?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的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不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位格吗?既然这两个人都在天堂,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堂里的法令吗?”

听到这些话,我沉默了,心想,哦,多么愚蠢啊!他们对圣言中的调解或中保是什么意思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很快,在主的吩咐下,三位天使从天而降,和我建立联系,好叫我可以出于内在的感知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尤其谈一谈调解或中保、代求、挽回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功能归于第二个位格,即圣子,但不是在祂成为人之后。由于祂在创造后的许多世纪才成为人,在此期间,这四种拯救的方式并不存在,所以父神没有得到挽回,人类也没有被赎罪,并且没有人从天上被派来担任代求者和中保,或被派来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出于临到我的灵感和他们说话,说:“你们尽可能地近前来,听听在圣言中,调解、代求、赎罪和挽回是什么意思。这些是论及或表达在其人身中的一位神的恩典的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父神决不能被靠近,祂也不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的,在祂自己的存在,即耶和华中;祂若真的出于其存在而靠近人,就会烧毁他,就像大火烧毁木头,使它成为灰烬一样。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能见祂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并且主说: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除了在父怀里的儿子。(约翰福音1:18; 马太福音11:27)

又: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地看到了耶和华,还口对口地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 申命记34:10);但这是通过一位天使来进行的,亚伯拉罕和基甸也是如此。由于父神本身具有这种性质,所以祂乐意取得一个人身,以此允许人们接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正是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并进行调解、代求、挽回和赎罪。因此,我将解释论及父神人身的这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的含义。

“调解是指这人身是媒介,通过这个媒介,人能接近父神,父神也能接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使他得救。因此,人子是指父神的人身,被称为救主,在世上被称为耶稣,即救恩。代求是指持续不断的调解,因为爱本身,即怜悯、慈爱和恩典的源头,持续不断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遵守祂的诫命,因而祂所爱的人调解。赎罪是指对罪的移除,就是人若真的靠近没有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就会冲进的罪。挽回是指慈爱和恩典的运作,以防止人通过罪把自己带入定罪,它也是指保护,以防止他亵渎圣物。这就是会幕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神照着表象说话,如经上说,祂发怒、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诅咒或定罪,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也从不诅咒或定罪。这一切离神,就像地狱离天堂一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因此,它们是表达表象的言语形式,或是表象的表达。赎罪、挽回、代求和调解也是表达另一种意义上的表象的言语形式,因为这些是表达靠近神,并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祂的人身而来的恩典的言语形式。但人们不理解这些术语,所以把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了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 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荒凉可憎的’由此而来。”听到这些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退去了,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持有三神观,或实际上想到三位神的人看向地狱;而那些想到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的人则仰望天堂;这些人看到了天堂的太阳,而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就住在这太阳中。


诠释启示录 #254

254.“就如我得了

254.“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表示比较像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主自己时,是指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由于这个过程通过试探和胜利实现,所以经上说“就如我得了胜”。主通过允许进入祂人身的试探,然后通过不断的胜利而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1, 293, 302节)。“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表示在天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因为“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天上;“宝座”表示天堂,如前所述。主在众天堂的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它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

当主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祂同坐一般”时,之所以在教会成员与主自己之间作一个对比,是因为主在世上的生活就是一个榜样,教会成员要照着这个榜样生活,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6, 17)

这就是为何在其它地方,主将自己与其他人作对比,如在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爱你们,正如父爱我一样;你们要住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诫命,住在祂的爱里。(约翰福音15:9, 10)

又:

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约翰福音17:16, 18)

又:

父怎样差遣了我,我也照样差遣你们。(约翰福音20:21)

又:

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他们认识,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22–24, 26)

主论到祂与人的结合,就如同论到祂与父的结合,也就是说,如同论到祂的人身与祂里面的神性的结合,因为主不与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结合,只与同人在一起的祂自己的东西结合。主移除人自己的东西,或说人的自我,赋予祂自己的东西,并住在里面。情况就是这样,这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如从念给那些靠近圣餐之人的祷文和劝诫所清楚看到的,其中有这些话:我们若怀着一颗真正忏悔的心和活的信仰领受圣餐(因为这时,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与基督,并基督与我们就为一(也可参看约翰福音6:56)。不过,这些事从《天堂与地狱》(11—12节)的说明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由此可知,由于天使和世人所接受的主的神性构成他们里面的天堂和教会,所以他们与主为一,正如主与父为一。

为了更清楚地知道当如何理解主所说的这句话,即“祂在祂父的宝座上与父同坐”,必须知道,“神的宝座”是天堂,如前所示,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但却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如前所述。主自己不在天堂中,而是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祂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太阳的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圣火”表示神性之爱。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发出的光因是属灵之光,故是神性真理;热因是属灵之热,故是神性良善。后者,即神性良善由“天上的父”来表示。主是天堂的太阳,由此发出的光和热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天堂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天堂(HH 7–1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天上的父”和“天父”表示什么,如在马太福音:

要善待你们的仇敌,这样你们才可以作你们在天上的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4, 45)

又:

你们要完全,像你们天上的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48)

又:

你们虽然邪恶,尚且知道拿好礼物给儿女,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祂的人吗?(马太福音7:11)

又:

惟独遵行天上的父的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7:21)

又:

一切植物,若不是天父栽种的,必要连根拔除。(马太福音15:13)

以及在其它地方(如在马太福音5:16; 6:1, 6, 8; 12:50; 16:17; 18:14, 19, 35; 马可福音11:25, 26; 路加福音11:13)。

“父”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因为他们的天使常见我在天上的父的面。(马太福音18:10)

“他们见在天上的父的面”表示他们从主那里接受神性良善;他们看不到祂的面,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从来没有人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5:37; 6:46)

这一点也可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看出来:

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23:9)

显然,没有人被禁止称呼他在地上的父亲为“父”,主在此也没有禁止;经上这样说,是因为“父”表示神性良善,并且除了那一位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主这样说话,是因为在新旧约圣言中,“父”在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也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父”当由主来说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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