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5.第二个记事: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灵界的太阳以它的辉煌或荣光向我显现;在它下面,我看到天堂离它,就像我们的大地离太阳一样远。接着,只听见从天堂传来无法言喻的话语,这些话语连起来形成一句话,即:“只有一位神,祂是人;祂的居所就在那太阳里面。”这句话通过中间天堂降到最低层天堂,又从最低层天堂降到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觉,天使们的一神观在按层级下降的过程中,变成了三神观。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就上前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或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说:“多么可怕的观念啊!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他们回答说:“我们从我们对三位一体神的概念中想到了三位;但这种观念不会落入我们的话语,或说我们从来没有表达过这种观念。当我们说话时,我们总是直截了当地说,神是一,或只有一位神。如果我们脑海里有不同的观念,就随它去吧,只要在我们说话时,它不冒出来,不分裂神的一体性的观念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里面;如果在这种时候,我们真的公开说出来了,我们就会宣称有三位神。但我们会对此加以防范,以免我们被那些听见我们的人嘲笑。”
然后,他们的确公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不是有三位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教会的领袖从他的神圣信条的仓库中将创造归于一个位格,将救赎归于另一个位格,将成圣归于第三个位格时,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给每一个位格祂自己的属性,并断言每种属性都不可被其他位格共享,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造、救赎和成圣,还包括归算、调解和运作时,我们不能不这样想。那么,岂不是有一位创造了我们,还进行归算,又有一位救赎了我们,还进行调解,有第三位实施了这种调解的归算,还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的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救赎人类,从而成为赎罪者、中保、挽回祭和代求者呢?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的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不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位格吗?既然这两个人都在天堂,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堂里的法令吗?”
听到这些话,我沉默了,心想,哦,多么愚蠢啊!他们对圣言中的调解或中保是什么意思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很快,在主的吩咐下,三位天使从天而降,和我建立联系,好叫我可以出于内在的感知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尤其谈一谈调解或中保、代求、挽回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功能归于第二个位格,即圣子,但不是在祂成为人之后。由于祂在创造后的许多世纪才成为人,在此期间,这四种拯救的方式并不存在,所以父神没有得到挽回,人类也没有被赎罪,并且没有人从天上被派来担任代求者和中保,或被派来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出于临到我的灵感和他们说话,说:“你们尽可能地近前来,听听在圣言中,调解、代求、赎罪和挽回是什么意思。这些是论及或表达在其人身中的一位神的恩典的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父神决不能被靠近,祂也不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的,在祂自己的存在,即耶和华中;祂若真的出于其存在而靠近人,就会烧毁他,就像大火烧毁木头,使它成为灰烬一样。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能见祂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并且主说: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除了在父怀里的儿子。(约翰福音1:18; 马太福音11:27)
又: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地看到了耶和华,还口对口地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 申命记34:10);但这是通过一位天使来进行的,亚伯拉罕和基甸也是如此。由于父神本身具有这种性质,所以祂乐意取得一个人身,以此允许人们接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正是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并进行调解、代求、挽回和赎罪。因此,我将解释论及父神人身的这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的含义。
“调解是指这人身是媒介,通过这个媒介,人能接近父神,父神也能接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使他得救。因此,人子是指父神的人身,被称为救主,在世上被称为耶稣,即救恩。代求是指持续不断的调解,因为爱本身,即怜悯、慈爱和恩典的源头,持续不断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遵守祂的诫命,因而祂所爱的人调解。赎罪是指对罪的移除,就是人若真的靠近没有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就会冲进的罪。挽回是指慈爱和恩典的运作,以防止人通过罪把自己带入定罪,它也是指保护,以防止他亵渎圣物。这就是会幕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神照着表象说话,如经上说,祂发怒、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诅咒或定罪,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也从不诅咒或定罪。这一切离神,就像地狱离天堂一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因此,它们是表达表象的言语形式,或是表象的表达。赎罪、挽回、代求和调解也是表达另一种意义上的表象的言语形式,因为这些是表达靠近神,并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祂的人身而来的恩典的言语形式。但人们不理解这些术语,所以把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了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 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荒凉可憎的’由此而来。”听到这些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退去了,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持有三神观,或实际上想到三位神的人看向地狱;而那些想到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的人则仰望天堂;这些人看到了天堂的太阳,而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就住在这太阳中。
220a.但也有必要解释一下在圣言中,“殿”表示什么。“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它因表示天堂,故也表示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殿”因表示天堂和教会,故也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和教会;事实上,构成天堂和教会的,是那些以灵魂和内心,也就是以信和爱来接受神性真理的人。由于这就是“殿”的含义,所以经上说“我神殿”;“我的神”当由主来说时,表示天堂和那里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天上的主。主在众天堂之上,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天堂里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堂里的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这两者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神性真理就是“我的神”所表示的;因此,在旧约圣言中,主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在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被称为“耶和华”,在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被称为“神”;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也被称为“神”(gods);在希伯来语,神这个词用的是复数形式,耶洛因。这表明为何经上说:“我神殿。”主在论述神性良善的地方被称为“耶和华”,在论述神性真理的地方被称为“神”(参看《属天的奥秘》,709, 732,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3, 4402, 7010, 9167节);祂凭存在,因而凭本质而被称为“耶和华”,凭出现,因而凭显现而被称为“神”(AC 300, 3910, 6905节);此外,神性存在是神性良善,神性出现或显现是神性真理(AC 3061, 6280, 6880, 6905, 10579节);一般来说,良善是存在,真理是由此而来的显现(AC 5002节);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AC 4295, 4402, 7268, 7873, 8301, 819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9—140节);天堂里的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那里的热是神性良善,两者都来自主(参看HH 126–140, 275节)。
在圣言中,“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因而也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约翰福音:
犹太人问,你既作这些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耶稣回答他们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建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但耶稣是指着祂身体的殿说的。(约翰福音2:18–23)
“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此处公开声明了这一点,因为“拆毁这殿,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表示主的死亡、埋葬和复活。
玛拉基书:
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就是立约的使者,必忽然进入祂的殿。(玛拉基书3:1)
此处“殿”也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因为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因此,“进入祂的殿”表示来到祂的人身这里。
启示录:
我看见新耶路撒冷没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它的殿。(启示录21:22)
此处论述的是新天堂和新地,就是它们将处于内在,不处于外在的时候;故经上说“没有殿”,而是有“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主神全能者”是指主的神性本身,“羔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由此也清楚可知,祂在天堂里的神性人身由“殿”来表示。
以赛亚书:
我见主坐在高高举起的宝座上,祂的衣襟遮满殿。(以赛亚书6:1)
所看见主所坐的“高高举起的宝座”表示在高层天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而“祂的衣襟”表示祂在教会里的神性真理。“衣襟”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在终端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9917节)。主受难之后,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马太福音27:51; 马可福音15:34, 38; 路加福音23:45)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与神性本身的合一(参看《属天的奥秘》,9670节)。
在以下经文中,“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天堂和教会。诗篇:
我要向你的圣殿下拜,称赞你的名。(诗篇138:2)
约拿书:
我说,我从你眼前虽被驱逐,然而我仍要仰望你的圣殿,我的祷告进入你的圣殿,达到你的面前。(约拿书2:4, 7)
哈巴谷书:
惟耶和华在你的圣殿中。(哈巴谷书2:20)
马太福音: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是欠债的。你们这愚蠢瞎眼的人哪;哪个更大呢?是金子,还是使金子成圣的殿呢?(马太福音23:16, 17)
约翰福音:
耶稣对在殿里卖东西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家当作买卖的家。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为你家的这种热心把我烧灭了。(约翰福音2:16, 17)
220b.除此之外,圣言中还有其它许多经文提到“殿”或家。为叫人们可以知道“殿”表示天堂和教会,如同也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我将在此引用这些经文,免得心智粘附着这样的观念,所指的是纯粹的殿,而不是某种更神圣的东西;事实上,耶路撒冷的殿是神圣的,因为它代表,因而表示神圣之物。“殿”(或“家”、“房屋”)表示天堂,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求告耶和华,向我的神呼求;祂从祂的殿中听了我的声音。(诗篇18:6)
又:
在你的院子一日,胜似千日。我宁可站在我神家的门口,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篇84:10)
又: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家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 13)
又:
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华;就是我可以住在耶和华的家中,早早拜访祂的殿。(诗篇27:4)
又:
我必日子长久地安息在耶和华的家中。(诗篇23:6)
约翰福音:
耶稣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约翰福音14:2)
显然,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的家”和“父的家”表示天堂。
在以下经文中,它也表示教会;以赛亚书:
我们圣洁华美的家,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所在,被火焚烧。(以赛亚书64:11)
耶利米书:
我撇下了我的家,丢弃了我的产业。(耶利米书12:7)
哈该书:
我必震动一切民族;一切民族所拣选的都必来到,我就使这房屋满了荣耀。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这后起房屋的荣耀必大过先前的荣耀。(哈该书2:7–9)
以赛亚书:
祂对耶路撒冷说,你必被建造;对圣殿说,你必被建立。(以赛亚书44:2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和那时的一个新教会。在撒迦利亚书,意思也一样:
耶和华的家被建造,使殿可以建立。(撒迦利亚书8:9)
但以理书:
伯沙撒吩咐人将他父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拿来,叫他们好用这器皿饮酒。他们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当时字就来到墙上。(但以理书5:2-4等)
“从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银器皿”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他们“用这器皿饮酒,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对这些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因此,字显在墙上,王(不是伯沙撒,而是尼布甲尼撒)从一个人变成一个野兽。
马太福音:
门徒上前来把殿的建筑指给耶稣看。耶稣对他们说,你们看见这一切了吗?将来在这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马太福音24:1, 2; 马可福音13:1–5; 路加福音21:5–7)
“将来殿里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表示教会的彻底毁灭和荒废,“石头”表示教会的真理;由于这就是所表示的,所以教会的相继荒废就是福音中的这些章节所论述的。启示录:
天使站着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此处“殿”也表示教会,“量”表示探查它的品质。新殿及其尺寸(以西结书40–47节)具有类似含义。
“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耶和华的荣耀从基路伯上面上升,停在房屋门槛以上;房内满了云彩;院子也充满了耶和华荣耀的光辉。(以西结书10:4)
此处“房屋”表示天堂和教会,“云彩”和“荣耀”表示神性真理。“云”是指神性真理(参看AE 36节);“荣耀”也是(参看AE 33节)。
弥迦书:
必有许多民族前往,说,来吧,让我们登上耶和华的山,到我们神的家;祂必将祂的道路指教我们,我们也要行祂的路;因为教导必出于锡安,话必出于耶路撒冷。(弥迦书4:2)
“耶和华的山,神的家”表示教会,“锡安”和“耶路撒冷”同样表示教会;“被指教祂的道路,行祂的路”是指在神性真理上被教导;故经上说:“教导必出于锡安,话必出于耶路撒冷。”
以赛亚书:
有耶和华(注:希伯来语中没有耶和华)喧哗的声音出自城中,耶和华的声音出于殿中。(以赛亚书66:6)
“城”表示真理的教义;“殿”表示教会,“出于殿内的耶和华的声音”表示神性真理。启示录:
就有大声音从天堂的殿中,从宝座上出来,说。(启示录16:17)
此处“声音”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又:
神天上的殿开了,在殿中现出祂的约柜;随后有闪电,声音,雷轰。(启示录11:19)
在圣言中,“闪电,声音,雷轰”表示出于天堂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7573, 5914节)。又:
天上那存法柜的帐幕的殿开了;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因神的荣耀和祂的能力,殿中充满了烟。(启示录15:5-6, 8)
此处说七位天使从天上的殿中出来,是因为“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130, 200节)。至于“因神的荣耀充满的烟”表示什么,这在对这些话的进一步解释中会看到。此外,要知道,所罗门建的殿和黎巴嫩的林宫,以及属于它们的每个具体事物(如列王纪上6, 7章所描述的),表示属于教会和天堂的属灵和属天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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