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5

135.第二个记事:

135.第二个记事: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灵界的太阳以它的辉煌或荣光向我显现;在它下面,我看到天堂离它,就像我们的大地离太阳一样远。接着,只听见从天堂传来无法言喻的话语,这些话语连起来形成一句话,即:“只有一位神,祂是人;祂的居所就在那太阳里面。”这句话通过中间天堂降到最低层天堂,又从最低层天堂降到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觉,天使们的一神观在按层级下降的过程中,变成了三神观。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就上前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或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说:“多么可怕的观念啊!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他们回答说:“我们从我们对三位一体神的概念中想到了三位;但这种观念不会落入我们的话语,或说我们从来没有表达过这种观念。当我们说话时,我们总是直截了当地说,神是一,或只有一位神。如果我们脑海里有不同的观念,就随它去吧,只要在我们说话时,它不冒出来,不分裂神的一体性的观念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里面;如果在这种时候,我们真的公开说出来了,我们就会宣称有三位神。但我们会对此加以防范,以免我们被那些听见我们的人嘲笑。”

然后,他们的确公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不是有三位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教会的领袖从他的神圣信条的仓库中将创造归于一个位格,将救赎归于另一个位格,将成圣归于第三个位格时,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给每一个位格祂自己的属性,并断言每种属性都不可被其他位格共享,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造、救赎和成圣,还包括归算、调解和运作时,我们不能不这样想。那么,岂不是有一位创造了我们,还进行归算,又有一位救赎了我们,还进行调解,有第三位实施了这种调解的归算,还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的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救赎人类,从而成为赎罪者、中保、挽回祭和代求者呢?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的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不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位格吗?既然这两个人都在天堂,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堂里的法令吗?”

听到这些话,我沉默了,心想,哦,多么愚蠢啊!他们对圣言中的调解或中保是什么意思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很快,在主的吩咐下,三位天使从天而降,和我建立联系,好叫我可以出于内在的感知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尤其谈一谈调解或中保、代求、挽回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功能归于第二个位格,即圣子,但不是在祂成为人之后。由于祂在创造后的许多世纪才成为人,在此期间,这四种拯救的方式并不存在,所以父神没有得到挽回,人类也没有被赎罪,并且没有人从天上被派来担任代求者和中保,或被派来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出于临到我的灵感和他们说话,说:“你们尽可能地近前来,听听在圣言中,调解、代求、赎罪和挽回是什么意思。这些是论及或表达在其人身中的一位神的恩典的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父神决不能被靠近,祂也不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的,在祂自己的存在,即耶和华中;祂若真的出于其存在而靠近人,就会烧毁他,就像大火烧毁木头,使它成为灰烬一样。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能见祂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并且主说: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除了在父怀里的儿子。(约翰福音1:18; 马太福音11:27)

又: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地看到了耶和华,还口对口地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 申命记34:10);但这是通过一位天使来进行的,亚伯拉罕和基甸也是如此。由于父神本身具有这种性质,所以祂乐意取得一个人身,以此允许人们接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正是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并进行调解、代求、挽回和赎罪。因此,我将解释论及父神人身的这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的含义。

“调解是指这人身是媒介,通过这个媒介,人能接近父神,父神也能接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使他得救。因此,人子是指父神的人身,被称为救主,在世上被称为耶稣,即救恩。代求是指持续不断的调解,因为爱本身,即怜悯、慈爱和恩典的源头,持续不断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遵守祂的诫命,因而祂所爱的人调解。赎罪是指对罪的移除,就是人若真的靠近没有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就会冲进的罪。挽回是指慈爱和恩典的运作,以防止人通过罪把自己带入定罪,它也是指保护,以防止他亵渎圣物。这就是会幕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神照着表象说话,如经上说,祂发怒、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诅咒或定罪,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也从不诅咒或定罪。这一切离神,就像地狱离天堂一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因此,它们是表达表象的言语形式,或是表象的表达。赎罪、挽回、代求和调解也是表达另一种意义上的表象的言语形式,因为这些是表达靠近神,并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祂的人身而来的恩典的言语形式。但人们不理解这些术语,所以把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了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 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荒凉可憎的’由此而来。”听到这些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退去了,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持有三神观,或实际上想到三位神的人看向地狱;而那些想到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的人则仰望天堂;这些人看到了天堂的太阳,而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就住在这太阳中。


诠释启示录 #200

200.“且要在我父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出现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