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5. 记事二: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只见灵界太阳照耀着,我发现诸天堂远在它之下,如同我们的大地远在太阳之下。接着只听见从那些天堂传来妙不可言的声音,它们联结起来,形成一句可理解的话:“神只有一位,祂是人;祂就居于那太阳当中。”这句话经由中间天堂降至最低层天堂,由此降至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现众天使的一神观在逐渐下降的过程中,被转变成了三神观。这个发现促使我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展开交谈,我说:“多么荒诞的想法!你们从哪得来的?”他们回答:“我们思想三神是因为,这就是我们对三位一体神这个概念的理解,不过,我们不会让它从嘴里溜出来。在讲话时,我们总是大声宣称神是一。若我们脑子里有不同想法,就随它去吧,只要它不冒出来,不将我们言谈中有关神一体性的概念割裂开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我们脑海里。在这种时候,我们若真说出来,就会声称有三神。不过,我们会小心避开这一点,免得在听众面前沦为笑柄。
然后,他们公开了自己的想法,声称:“不是有三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的教会领袖引用他的神圣信条,将创世归于这一位,将救赎归于那一位,将圣化归于第三位,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每一个都有各自属性,并断言各自的属性不共享时,我们不可能想到别的;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世、救赎和圣化,还包括分配、调解和作工。既如此,岂不是有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并将公义归给我们,而另一位救赎我们,并充当调解人,第三位则将分配付诸实践,并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挽救人类,因而成为赎罪者、调解者、劝慰者和代求者?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岂不是两个不同的位格?既然这二者在天上,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上的法令吗?”
闻听此言,我沉默了,心想:“多么愚蠢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圣言中的调解是什么意思。”很快就有三位天使奉主命从天而降,来到我身边,好让我通过内在直觉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交谈,尤其使我能谈论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属性归于第二个位格,也就是圣子,不过,要等到祂成为人之后;创世很多世纪后,祂才道成肉身,在这段时期,这四种救赎方式是不存在的;因此父神没有得到劝慰,也没有为人类所做的赎罪,并且没人从天上被派去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凭临到我的灵感对他们说:“你们都近前来,仔细听好,在圣言中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是取了人样式的那一位神的恩典所预见的四件事。父神绝不可被靠近,祂也不可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者,就其存在而言,就是耶和华。祂若真的以其存在靠近人,必将他烧毁,如同大火烧掉木头,使其化为灰烬。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看见我还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还有,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8;马太福音11:27)
又:
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看见耶和华,还当面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申命记34:10),但这一切都是通过一位天使来实现的,这和亚伯拉罕、基甸的情况是一样的。由于这就是父神本身的性质,所以祂乐意取人的样式,以此让人们靠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和他们说话;这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也就是那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者。因此,我会解释父神的人身所预见的这四件事的含义。
“调解表示这个人身是媒介,人通过该媒介能靠近父神,父神也能靠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好叫他得救。因此,父神的人身所表示的神儿子被称为救主,在世上则被称为耶稣,也就是救恩。代求表示不停地调解;因为爱本身,也就是怜悯、仁爱和恩典的源头,不停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守祂诫命、祂所爱的人不断调解。赎罪表示移除人未经调解就靠近耶和华时要冲入的罪孽。劝慰表示仁慈与恩典的作工,以防止人通过罪将自己带入诅咒,也表示保护,以防止他亵渎神圣事物。这就是圣所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对神的论述都是照着表象说的,如祂发怒、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诅咒,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会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或诅咒。所有这些事距离神,犹如地狱距离天堂那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所以,它们是在讲述表象。赎罪、劝慰、代求和调解也是在另一个意义上讲述表象,因为这些要理解为靠近神和通过祂的人身接受神恩典的属性。若不理解这些术语,人们就会将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体系都基于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便由此而来。”我说完这番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散去。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思想三位神的人注视地狱;而那些思想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之人则仰望天堂。而天堂的太阳向后者显现,耶和华以其人身就居于这太阳当中。
1162.启18:15.“这些物件的客商,借着她发了财”表示所有从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中获得名誉和财富,由此获得富裕和显赫或地位的美物之人,这些事物是吉祥和壮丽的。这从“客商”和“发了财”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为自己获得在圣言中,由“财富”所表示的那些事物的人,因为经上说:“这些物件的客商。”“客商”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AE 1138节)。“发了财”是指获得这些事物并通过它们获取利益。此处所指的是由肥美辉煌之物所表示的富裕和显赫,或地位和财富,这些都是与内在事物分离的享乐或满足和壮丽的外在事物,因而是与天堂的良善分离的世界的良善。那些属巴比伦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内在享乐或满足,因为他们不阅读圣言,不仰望主,只知道什么叫外在享乐或满足,也只以这些事物为快乐。他们不接受内在享乐或满足。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回答具有相同的含义:
其中一个人说,他买了一块田,必须去看看,另一个人说,他买了牛,必须去试一试,第三个人说,他才娶了妻。(路加福音14:18–20)
这一切事物都是指世界的良善,或没有内在良善的外在良善。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类似事物:
他们吃喝嫁娶,他们懵然不知,直到洪水来把他们全冲走了。(马太福音24:38–39)
这些话是主论到最后的审判时所说的;“吃喝嫁娶”与这一节中“肥美辉煌的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外在的满足和享乐,它们被称为身体和世界的享乐,而不是灵魂和天堂的享乐。这一切清楚表明,本章所列举的各种货物是指同时不是内在的外在良善和满足或享乐;因此,通过这些手段“发了财”的“客商”是指那些处于其中的人。
(续)
(8)圣治的第八条律法是,主不断使人退出邪恶,只要人出于自由愿意退出;人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能在何等程度上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但人不能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不能把他引入良善,从而引入天堂;因为人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但他不退出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自己行有邪恶在里面的良善。就其言语和身体行为而言,人在自然界;但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他在灵界。灵界是指天堂和地狱,两者都以最完美的秩序、照着情感和源于它们的思维的一切种类而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人在这些社群中间,与它们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他根本没有思考或意愿的能力,除非与它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至于如果他与它们分离,或它们与他分离,他就会倒下死亡,只剩下在其至内层的生命,他凭这至内层而为人,不是野兽,从而活到永远。人不知道,就其生命而言,他处于这种不可分离的结合中。他之所以不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他不与灵人交谈,很长一段时间对这种状态一无所知。但为使这种状态不会永远向他隐藏,看哪,它被揭示出来了。在理解圣治的这条律法之前,必须详细说明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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