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5. 记事二: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只见灵界太阳照耀着,我发现诸天堂远在它之下,如同我们的大地远在太阳之下。接着只听见从那些天堂传来妙不可言的声音,它们联结起来,形成一句可理解的话:“神只有一位,祂是人;祂就居于那太阳当中。”这句话经由中间天堂降至最低层天堂,由此降至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现众天使的一神观在逐渐下降的过程中,被转变成了三神观。这个发现促使我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展开交谈,我说:“多么荒诞的想法!你们从哪得来的?”他们回答:“我们思想三神是因为,这就是我们对三位一体神这个概念的理解,不过,我们不会让它从嘴里溜出来。在讲话时,我们总是大声宣称神是一。若我们脑子里有不同想法,就随它去吧,只要它不冒出来,不将我们言谈中有关神一体性的概念割裂开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我们脑海里。在这种时候,我们若真说出来,就会声称有三神。不过,我们会小心避开这一点,免得在听众面前沦为笑柄。
然后,他们公开了自己的想法,声称:“不是有三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的教会领袖引用他的神圣信条,将创世归于这一位,将救赎归于那一位,将圣化归于第三位,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每一个都有各自属性,并断言各自的属性不共享时,我们不可能想到别的;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世、救赎和圣化,还包括分配、调解和作工。既如此,岂不是有一位神创造了我们,并将公义归给我们,而另一位救赎我们,并充当调解人,第三位则将分配付诸实践,并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挽救人类,因而成为赎罪者、调解者、劝慰者和代求者?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岂不是两个不同的位格?既然这二者在天上,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上的法令吗?”
闻听此言,我沉默了,心想:“多么愚蠢啊!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圣言中的调解是什么意思。”很快就有三位天使奉主命从天而降,来到我身边,好让我通过内在直觉与那些思想三神的人交谈,尤其使我能谈论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属性归于第二个位格,也就是圣子,不过,要等到祂成为人之后;创世很多世纪后,祂才道成肉身,在这段时期,这四种救赎方式是不存在的;因此父神没有得到劝慰,也没有为人类所做的赎罪,并且没人从天上被派去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凭临到我的灵感对他们说:“你们都近前来,仔细听好,在圣言中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些是取了人样式的那一位神的恩典所预见的四件事。父神绝不可被靠近,祂也不可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者,就其存在而言,就是耶和华。祂若真的以其存在靠近人,必将他烧毁,如同大火烧掉木头,使其化为灰烬。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看见我还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还有,主说: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除了父怀里的独生子。(约翰福音1:18;马太福音11:27)
又:
没有人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过祂的形像。(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看见耶和华,还当面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申命记34:10),但这一切都是通过一位天使来实现的,这和亚伯拉罕、基甸的情况是一样的。由于这就是父神本身的性质,所以祂乐意取人的样式,以此让人们靠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和他们说话;这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也就是那调解、代求、劝慰和赎罪者。因此,我会解释父神的人身所预见的这四件事的含义。
“调解表示这个人身是媒介,人通过该媒介能靠近父神,父神也能靠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好叫他得救。因此,父神的人身所表示的神儿子被称为救主,在世上则被称为耶稣,也就是救恩。代求表示不停地调解;因为爱本身,也就是怜悯、仁爱和恩典的源头,不停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守祂诫命、祂所爱的人不断调解。赎罪表示移除人未经调解就靠近耶和华时要冲入的罪孽。劝慰表示仁慈与恩典的作工,以防止人通过罪将自己带入诅咒,也表示保护,以防止他亵渎神圣事物。这就是圣所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对神的论述都是照着表象说的,如祂发怒、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诅咒,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会报复、试探、惩罚、扔进地狱或诅咒。所有这些事距离神,犹如地狱距离天堂那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所以,它们是在讲述表象。赎罪、劝慰、代求和调解也是在另一个意义上讲述表象,因为这些要理解为靠近神和通过祂的人身接受神恩典的属性。若不理解这些术语,人们就会将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体系都基于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行毁坏可憎的’便由此而来。”我说完这番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散去。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思想三位神的人注视地狱;而那些思想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之人则仰望天堂。而天堂的太阳向后者显现,耶和华以其人身就居于这太阳当中。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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