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 在此,我插入几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人界,有一次我去教堂,那里有一个大型聚会。在布道开始之前,他们就救赎这个话题展开一场讨论。这个教堂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不过,屋顶中央有一个很大的敞口,天堂之光便由此照进来,使里面比两边有窗户还要明亮。看哪,他们在讨论救赎时,一片乌云忽然从北方飘来,遮住了这个敞口,使里面一片漆黑,以致他们看不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目瞪口呆时,只见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他们透过裂隙看见众天使从天而降,将乌云驱散到两边,使教堂再度充满光明。然后,众天使派出其中一位降下来进入教堂,以他们之名询问他们在争论什么,致使如此浓密的乌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讨论的话题是神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所施行的救赎,祂由此而遮罪,并将人类从诅咒和永死中解救出来。被差下来的这个天使闻言说:“为何要通过十字架受难?请解释一下。”
于是,一个牧师走上前来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和所信的:父神向人类发怒、诅咒它,将其关在祂宽恕的大门外,声称全人类注定灭亡、受到诅咒,并把他们扔进地狱;祂愿意让祂儿子来担当这个诅咒,儿子也同意了,并为此降下来,取了人的样式,忍受十字架的痛苦,从而将人类的诅咒转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加拉太书3:13)。儿子就这样通过调解和代求平息了父亲的怒气;然后父亲因对祂儿子的爱,并目睹了祂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决定宽恕世人;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愤怒之子和诅咒之子变为恩典和蒙福之子,使他们成为公义、拯救他们。剩下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愤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在我们的信中,单凭这信就能称义并得救。”
听到这番话,那天使沉默了好一会。他无比震惊,但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基督教界怎会变得如此疯狂?竟偏离正常理智到了胡言乱语的地步,居然从这种悖论中推出救赎的基本信条。谁不明白这与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神的圣爱及其圣智,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哪一个正派的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甚至飞禽走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它的幼雏或幼崽。太可怕了!取消对人类每一位成员的呼召,这岂不违背祂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规定各人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秩序法则,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其爱和怜悯从人那里,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通过目睹祂儿子的痛苦才回到怜悯中,且由于怜悯是神的本质,故才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中,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脱离那本质是极其恶毒的,因为那本质自永恒到永恒就是祂自己。
还有,将救赎的公义(这救赎本身是神全能的一部分)植入在诸如你们的信之类的事物中,把它转给或归于一个人,没有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就宣称他是公义、纯净和圣洁的,这可能吗?仅仅通过将公义转给人,由此使不义变为公义,使诅咒变为蒙福,就能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这可能吗?以这种方式将地狱变为天堂,将天堂变为地狱,或将龙变为米迦勒,将米迦勒变为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争战,这可能吗?除了将你们信的分配从这个人收回,并赋予另一个人外,还有需要做的事吗?你们这是迫使我们在天堂的人永远活在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担当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变得无罪,罪犯因此被洁净,这并不符合公义公平。这岂不违背神性公义和人性公平?基督教界仍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何为秩序。神在创世的同时就将这秩序引入这个世界中,神不可能违背那秩序,那样祂就是在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从天上降下光来。接着,他叹了口气说:“我们该怎么办?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这样祷告,也这样去信。人人都在说:‘仁慈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流宝血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我们这位牧师还补充道:‘请为我们差遣圣灵来。’”然后,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通过对圣言肤浅的理解来预备眼膏,把它们抹在那些被自己的信弄瞎了双眼之人的眼上;或由此制作药膏,抹在自己的信条所造成的伤口上,却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它们已变成慢性的了。所以,去找站在那边的那个人,”然后,他指着我,“他会通过主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行为,而是主人性与父神性的合一;救赎则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若主在世时没有成就这一切,没有人会得救,无论地上还是天上。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这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称作选民。”说完,教堂两边出现了窗户,亮光从四面八方照进来,只见基路伯在光芒中飞翔;然后,这位天使通过屋顶的敞口被提上去,与他的同伴们会合,我们也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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