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4

134.对此,我补充

134.对此,我补充这些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走进灵人界的一座圣殿,那里聚集着一大批会众。在讲道开始前,他们在互相讨论救赎的话题。这个圣殿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但屋顶中央上方有一个很大的开口,来自天堂的光线就通过这个开口照进来,把它照得比两边有窗户时还要亮。看哪,他们正在谈论救赎的时候,突然一片乌云从北方飘来,遮住了开口,造成一片黑暗,以至于他们无法看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感到惊讶,站在那里时,看哪,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从天而降的天使们通过这裂缝出现了,他们将乌云驱散到两边,圣殿又充满光明。然后,天使们派出他们中间的一位天使降到圣殿,他以他们的名义问会众在争论什么,导致如此浓密的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他们正在讨论救赎,认为救赎是由神的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而十字架受难是指祂为人类赎罪,并将人类从诅咒或定罪和永死中救出来。对此,被派下来的天使说:“为什么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请解释一下。”

然后,一个牧师上前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道和所相信的,即:父神对人类感到愤怒,定它的罪,把它关在祂宽恕或怜悯的大门之外,宣布所有人都注定受诅咒,并把他们交给地狱。祂希望祂的儿子来承担这个定罪,儿子同意了,并为此降临,取了人身,忍受被钉十字架的痛苦,从而把人类的定罪转移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十字架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 加拉太书3:13)。’圣子就这样通过代求和调解挽回了圣父;然后,圣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被祂在十字架上表现出的痛苦所感动,决定赦免人们;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算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可怒和咒诅之子变成恩典和祝福之子,使他们称义,并拯救他们。其余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可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仰,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我们的信仰,唯独这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

当天使听到这些话时,他沉默了很久,惊愕地一动不动。然后,他打破沉默,说:“基督教界怎么会如此疯狂?它怎能从健全的理性走向如此的癫狂?它怎能把拯救的基本教义建立在这种悖论之上?谁看不出,这些观点与神性本质本身,即与神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截然对立,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一个好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就连野兽或猛禽也不会如此对待它的幼崽或幼雏。这太可怕了!此外,取消对人类每个人的召唤,岂不违背神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秩序,即:每个人都要照自己的生活受审判,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爱和怜悯从任何人那里收回,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因看到祂儿子的痛苦而再次回到怜悯之中,也就是说,再次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之中,因为怜悯是神的本质本身,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离开过那本质,是可憎的,因为那本质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祂自己。

此外,如你们所相信的,将救赎的公义植入任何事物或任何实体是不可能的,这公义本身属于神性全能;把它归算和归给一个人,毫无其它理由地宣称他是公义、纯洁和神圣的,这也是不可能的。仅仅通过归算就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从而将不义转化为公义,将诅咒转化为祝福,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那么将地狱变成天堂,将天堂变成地狱,或将龙变成米迦勒,将米迦勒变成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战争,难道就不可能呢?那么,除了夺走原本归算给一个人的信仰,把它赋予另一个人外,他还需要做什么呢?你们这是在强迫我们这些在天堂里的人永远活在持续的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承担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或恶人变成无罪的,从而洗去他的罪行,这并不符合公义和公平。这难道不是反对神性和人性的公义吗?基督教界还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这秩序的性质,而神在创世时,就把这秩序引入世界;基督教界也不知道,神不能违背这秩序,那样祂就会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们把天堂之光洒在了他身上。接着,他叹了口气说:“该怎么办呢?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道、祷告和相信。所有人口中的祷告都是这样:‘良善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了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的宝血,赦免我们的罪吧。’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对此,我们牧师补充说:‘请赐圣灵给我们。’”于是,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从没有内在理解,或没有属灵理解的圣言中预备了一种眼药膏,把它抹在那些被他们的信仰弄瞎的人眼上;或他们从中制作了一种膏药,把它贴在他们的信条造成的伤口上;然而,他们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这些伤口是慢性疮,或太根深蒂固了。因此,去找站在那边的人,”他指着我说:“他会从主那里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不是救赎,而是主的人身与父的神性的合一;而救赎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除非主在世时实现这些运作,否则无论在地上,还是在天上,任何人都不会得救。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着这个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并被称为选民。”天使说完,圣殿两边或墙上的窗户都打开了,光从这个世界的四面八方照进来,飞翔的基路伯出现在灿烂的光芒中。然后,这位天使被提到开口上方他的同伴那里;我们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诠释启示录 #789

789.启13:4.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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