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4

134.对此,我补充

134.对此,我补充这些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走进灵人界的一座圣殿,那里聚集着一大批会众。在讲道开始前,他们在互相讨论救赎的话题。这个圣殿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但屋顶中央上方有一个很大的开口,来自天堂的光线就通过这个开口照进来,把它照得比两边有窗户时还要亮。看哪,他们正在谈论救赎的时候,突然一片乌云从北方飘来,遮住了开口,造成一片黑暗,以至于他们无法看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感到惊讶,站在那里时,看哪,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从天而降的天使们通过这裂缝出现了,他们将乌云驱散到两边,圣殿又充满光明。然后,天使们派出他们中间的一位天使降到圣殿,他以他们的名义问会众在争论什么,导致如此浓密的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他们正在讨论救赎,认为救赎是由神的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而十字架受难是指祂为人类赎罪,并将人类从诅咒或定罪和永死中救出来。对此,被派下来的天使说:“为什么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请解释一下。”

然后,一个牧师上前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道和所相信的,即:父神对人类感到愤怒,定它的罪,把它关在祂宽恕或怜悯的大门之外,宣布所有人都注定受诅咒,并把他们交给地狱。祂希望祂的儿子来承担这个定罪,儿子同意了,并为此降临,取了人身,忍受被钉十字架的痛苦,从而把人类的定罪转移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十字架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 加拉太书3:13)。’圣子就这样通过代求和调解挽回了圣父;然后,圣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被祂在十字架上表现出的痛苦所感动,决定赦免人们;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算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可怒和咒诅之子变成恩典和祝福之子,使他们称义,并拯救他们。其余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可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仰,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我们的信仰,唯独这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

当天使听到这些话时,他沉默了很久,惊愕地一动不动。然后,他打破沉默,说:“基督教界怎么会如此疯狂?它怎能从健全的理性走向如此的癫狂?它怎能把拯救的基本教义建立在这种悖论之上?谁看不出,这些观点与神性本质本身,即与神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截然对立,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一个好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就连野兽或猛禽也不会如此对待它的幼崽或幼雏。这太可怕了!此外,取消对人类每个人的召唤,岂不违背神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秩序,即:每个人都要照自己的生活受审判,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爱和怜悯从任何人那里收回,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因看到祂儿子的痛苦而再次回到怜悯之中,也就是说,再次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之中,因为怜悯是神的本质本身,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离开过那本质,是可憎的,因为那本质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祂自己。

此外,如你们所相信的,将救赎的公义植入任何事物或任何实体是不可能的,这公义本身属于神性全能;把它归算和归给一个人,毫无其它理由地宣称他是公义、纯洁和神圣的,这也是不可能的。仅仅通过归算就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从而将不义转化为公义,将诅咒转化为祝福,这是不可能的。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那么将地狱变成天堂,将天堂变成地狱,或将龙变成米迦勒,将米迦勒变成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战争,难道就不可能呢?那么,除了夺走原本归算给一个人的信仰,把它赋予另一个人外,他还需要做什么呢?你们这是在强迫我们这些在天堂里的人永远活在持续的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承担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或恶人变成无罪的,从而洗去他的罪行,这并不符合公义和公平。这难道不是反对神性和人性的公义吗?基督教界还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这秩序的性质,而神在创世时,就把这秩序引入世界;基督教界也不知道,神不能违背这秩序,那样祂就会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们把天堂之光洒在了他身上。接着,他叹了口气说:“该怎么办呢?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道、祷告和相信。所有人口中的祷告都是这样:‘良善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了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的宝血,赦免我们的罪吧。’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对此,我们牧师补充说:‘请赐圣灵给我们。’”于是,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从没有内在理解,或没有属灵理解的圣言中预备了一种眼药膏,把它抹在那些被他们的信仰弄瞎的人眼上;或他们从中制作了一种膏药,把它贴在他们的信条造成的伤口上;然而,他们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这些伤口是慢性疮,或太根深蒂固了。因此,去找站在那边的人,”他指着我说:“他会从主那里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不是救赎,而是主的人身与父的神性的合一;而救赎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除非主在世时实现这些运作,否则无论在地上,还是在天上,任何人都不会得救。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着这个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并被称为选民。”天使说完,圣殿两边或墙上的窗户都打开了,光从这个世界的四面八方照进来,飞翔的基路伯出现在灿烂的光芒中。然后,这位天使被提到开口上方他的同伴那里;我们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诠释启示录 #775

775.“有七头”表

775.“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这从“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疯狂和愚蠢(参看AE 573, 577节)。由于聪明和智慧不能论及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就是“从海里上来的兽”所指的那些人,所以“它的头”表示知识。它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有“七头”,七论及神圣事物(参看AE 257节)。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不反对圣言;事实上,他们称圣言为神圣和神性,因为他们从圣言寻求或搜集对他们信条的确认。然而,他们通过这些确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神圣事物(他们拥有这些神圣事物的知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总体上从以下事实看出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别无选择,因为这种分离违背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事实上,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它的每个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从圣言的灵义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就是为何如此多的经文有两种表达方式,这两种表达方式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但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这两者可以说构成一个婚姻,该婚姻被称为神性婚姻,属天的婚姻和属灵的婚姻,就本身而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该婚姻,可参看AE 238, 288b, 484, 660节),信与爱,或信与善行的婚姻必是一样的,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分离,或也可说,将信与爱分离的人不能不歪曲圣言,因为他们解释字义的方式违背包含在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前面说过,“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对那些没有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它表示知识(或科学);因此,对那些歪曲和败坏圣言的人来说,它表示疯狂和愚蠢,如前所述(AE 715节),那里解释了“龙的七头”的含义。因此,“这兽的头”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这兽是指在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方面的龙。“头”表示智慧、聪明和真理的知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疯狂和虚假的知识,因为这些事物就居于头部,在那里处于它们的开端。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纤维的起源都在头部;它们从头部行进到属于面部和整个身体的所有感觉和运动器官;那里还有数量无限的物质,这些物质看上去像小球体,被解剖学家称为皮质和灰质;从这些又发出小纤维,这些小纤维最初是肉眼看不见的,后来就捆绑在一起,形成纤维束,并构成整个大脑、小脑和延髓的髓质。从这种髓质中又延伸出肉眼可见的纤维,这些纤维结合在一起时,就被称为神经。通过这些,大脑、小脑和脊髓形成整个身体,以及属于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因此,属于身体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受脑支配。

由此可见,用心智这一个词来命名的理解力和意愿,以及随之聪明和智慧居于脑,或说脑是它们的座位,在那里,它们处于其开端或最初原则;而且被形成以接受感觉并产生运动的器官都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就像源于其源泉的溪流,或像源于其开端的衍生物、源于其原因的结果,或源于其物质的复合物。此外,这些衍生物是这样:脑无处不在,几乎就像太阳凭它的光和热而在地上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一样。由此可推知,整个身体,以及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是在心智的看顾和掌管之下的形式,也服从心智;心智就是脑;因此,这些形式被如此构造,以服从心智的指引,以至于凡心智所在的部分,或它将其生命所传与的部分无不是人生命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当心智在其属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在其属于意愿的情感中时,它就延伸到了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或说整个身体的每个细节中,并在那里通过自己的形式扩散出去,就像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延伸到整个天堂的各个社群一样。此处的情况也是一样,因为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的一切事物;因此,在主面前,整个天堂的形式就是人的形式。《属天的奥秘》,以及《天堂与地狱》大量论述了这个主题。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人在其初始中怎样,在整体上就怎样;身体连同它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是衍生物,如刚才所述。因此,如果心智处于虚假的信仰和对邪恶的爱,那么整个身体,也就是整个人就处于一种类似的状态。当人变成一个灵,无论善恶时,这一点也就显而易见了;那时,他的整个灵体,从头到脚,完全就是他心智的样子。如果心智是天堂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天堂的。如果心智是地狱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地狱的。因此,后一种灵以可怕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个魔鬼,而前一种灵以美丽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位天堂天使。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进一步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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