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 在此,我插入几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人界,有一次我去教堂,那里有一个大型聚会。在布道开始之前,他们就救赎这个话题展开一场讨论。这个教堂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不过,屋顶中央有一个很大的敞口,天堂之光便由此照进来,使里面比两边有窗户还要明亮。看哪,他们在讨论救赎时,一片乌云忽然从北方飘来,遮住了这个敞口,使里面一片漆黑,以致他们看不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目瞪口呆时,只见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他们透过裂隙看见众天使从天而降,将乌云驱散到两边,使教堂再度充满光明。然后,众天使派出其中一位降下来进入教堂,以他们之名询问他们在争论什么,致使如此浓密的乌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讨论的话题是神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所施行的救赎,祂由此而遮罪,并将人类从诅咒和永死中解救出来。被差下来的这个天使闻言说:“为何要通过十字架受难?请解释一下。”
于是,一个牧师走上前来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和所信的:父神向人类发怒、诅咒它,将其关在祂宽恕的大门外,声称全人类注定灭亡、受到诅咒,并把他们扔进地狱;祂愿意让祂儿子来担当这个诅咒,儿子也同意了,并为此降下来,取了人的样式,忍受十字架的痛苦,从而将人类的诅咒转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加拉太书3:13)。儿子就这样通过调解和代求平息了父亲的怒气;然后父亲因对祂儿子的爱,并目睹了祂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决定宽恕世人;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愤怒之子和诅咒之子变为恩典和蒙福之子,使他们成为公义、拯救他们。剩下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愤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在我们的信中,单凭这信就能称义并得救。”
听到这番话,那天使沉默了好一会。他无比震惊,但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基督教界怎会变得如此疯狂?竟偏离正常理智到了胡言乱语的地步,居然从这种悖论中推出救赎的基本信条。谁不明白这与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神的圣爱及其圣智,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哪一个正派的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甚至飞禽走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它的幼雏或幼崽。太可怕了!取消对人类每一位成员的呼召,这岂不违背祂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规定各人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秩序法则,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其爱和怜悯从人那里,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通过目睹祂儿子的痛苦才回到怜悯中,且由于怜悯是神的本质,故才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中,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脱离那本质是极其恶毒的,因为那本质自永恒到永恒就是祂自己。
还有,将救赎的公义(这救赎本身是神全能的一部分)植入在诸如你们的信之类的事物中,把它转给或归于一个人,没有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就宣称他是公义、纯净和圣洁的,这可能吗?仅仅通过将公义转给人,由此使不义变为公义,使诅咒变为蒙福,就能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这可能吗?以这种方式将地狱变为天堂,将天堂变为地狱,或将龙变为米迦勒,将米迦勒变为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争战,这可能吗?除了将你们信的分配从这个人收回,并赋予另一个人外,还有需要做的事吗?你们这是迫使我们在天堂的人永远活在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担当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变得无罪,罪犯因此被洁净,这并不符合公义公平。这岂不违背神性公义和人性公平?基督教界仍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何为秩序。神在创世的同时就将这秩序引入这个世界中,神不可能违背那秩序,那样祂就是在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从天上降下光来。接着,他叹了口气说:“我们该怎么办?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这样祷告,也这样去信。人人都在说:‘仁慈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流宝血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我们这位牧师还补充道:‘请为我们差遣圣灵来。’”然后,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通过对圣言肤浅的理解来预备眼膏,把它们抹在那些被自己的信弄瞎了双眼之人的眼上;或由此制作药膏,抹在自己的信条所造成的伤口上,却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它们已变成慢性的了。所以,去找站在那边的那个人,”然后,他指着我,“他会通过主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行为,而是主人性与父神性的合一;救赎则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若主在世时没有成就这一切,没有人会得救,无论地上还是天上。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这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称作选民。”说完,教堂两边出现了窗户,亮光从四面八方照进来,只见基路伯在光芒中飞翔;然后,这位天使通过屋顶的敞口被提上去,与他的同伴们会合,我们也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152.“那眼目如火焰”表示出于祂的神性之爱的圣治,以及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这从前面的阐述(AE 68节)清楚可知,那里说明:“如火焰的眼目”当论及主时,表示出于其神性之爱的圣治。它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因为在圣言中,“眼”当论及人时,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对真理的理解就是聪明和智慧;因此,“眼”当论及主时,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从祂发出之物被传给天使和处于对主之爱,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的世人。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智慧和聪明都不属于他们自己,而是属于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在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教会知道属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属于信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从内层被看见和承认的真理构成聪明,它们与从内层被感知到、因而被看见的良善结合后一起构成智慧。正因如此,“祂那如火焰的眼目”也表示传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并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主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眼睛之所以表示理解力,是因为对世人和天使来说,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眼睛的一切看见都来自理解力,这一点在那些不知道呈现在身体中的结果所来自的事物的内在原因之人看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悖论。不知道这些原因的人只相信眼睛凭自己看见,耳朵凭自己听见,舌头凭自己尝味,身体凭自己感觉;而事实上,正是人的内在生命,即其灵的生命,也就是他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思维和情感的生命通过身体器官感觉世上的事物,从而属世地感知它们。整个身体及其感官只是它的灵魂或灵的一个工具。这也是为何当人的灵与身体分离时,身体就完全没有了感觉,而灵以后继续拥有以前的感觉。人的灵在从身体中被释放出来后,和活在世上时一样看见、听见和感觉(参看《天堂与地狱》,461–469节);关于理解力与眼睛的看见或视觉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403–4421, 4523–4534节)。对动物来说,它们的内在生命也被称为它们的灵魂,通过它们的外在身体器官一样拥有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动物的感觉不像人那样理性,因而不是从诸如人所拥有的那种理解力和意愿形成的(参看《天堂与地狱》,108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或聪明和智慧,这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对这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将他们的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将眼涂抹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是指使理解力昏暗,免得他们明白。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此处“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是指(遮盖)对真理的理解。“先知”是指那些教导真理的人;这些人也被称为“头”,因为“头”表示聪明;他们也因神性真理在他们那里的启示而被称为先见。
又:
那能看的人,眼不再闭上,能听的人,耳必倾听。(以赛亚书32:3)
“那能看的人的眼”表示那些理解真理的人。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你的眼必见王的荣美。(以赛亚书33:15, 17)
“闭眼不看邪恶”是指不允许邪恶进入思维;“他们的眼必见王的荣美”是指他们要怀着愉悦在真理之光中理解真理;因为“王”在此不是指一个王,而是指真理(参看AE 31a节)。
耶利米书:
愚昧无心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有耳不听,现在当听这话。(耶利米书5:21; 以西结书12:2)
耶利米哀歌:
我们头上的冠冕掉落;为这事我们的心发昏;为这事我们的眼昏暗。(耶利米哀歌5:16, 17)
“头上的冠冕”是指智慧(参看AE 126节);“心发昏”是指对良善的意愿不复存在。“心”是指意愿和爱(参看《天堂与地狱》,95节)。“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当真理不再被理解时,就说它们昏暗。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剑必临到右眼上;右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理解力中的一切真理都要因虚假而灭亡。“剑”是指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参看AE 131b节)。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是指那些与教会争战的人;“耶路撒冷”是指教会;“他们的眼干瘪”表示聪明将灭亡,因为他们利用虚假与真理争战。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荒废;“马”表示理解力,因此,“以惊惶和瞎眼击打马匹”表示理解力的愚蠢和盲目。“马”表示理解力(可参看《白马》,1–5节)。
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垂听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此处“眼目”表示理解力。摩西五经:
你不可受贿赂,因为贿赂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申命记16:19)
“使智慧人的眼睛变瞎”是指防止他们看见或理解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路加福音11:34)
此处“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理解力;“健全的眼睛”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坏了的眼睛”是指对虚假的理解;“黑暗”是指虚假;“全身”是指整个灵,这灵完全就是诸如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样子或品质;它若从对良善的意愿而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就是一位光明天使;但它若拥有对虚假的理解,就是一个黑暗灵人。上述经文描述了通过对真理的理解对人的改造。由此清楚可知,人若知道眼睛表示什么,就能知道这些话所包含的奥秘。人通过以理解力所接受的真理而得以改造(可参看AE 112, 126节)。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马可福音9:47)
此处“眼”也不指眼睛,而是指进行思想的理解力;“叫人跌倒的右眼”是指思想邪恶的理解力;“把它剜出来扔掉”是指不接受这种邪恶,而是弃绝它;“有一只眼”是指不思想邪恶,只思想真理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能思想真理;它若思想邪恶,就来自对邪恶的意愿。经上之所以说“右眼”,是因为“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属天的奥秘》,4410, 6923节)。
以赛亚书:
当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同一先知书: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列族的光,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监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 7)
又: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开瞎子的眼”是指教导那些还不知道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也就是外邦人。主治好瞎子(马太福音9:27–29; 20:29–34; 21:14; 马可福音8:23, 25; 路加福音18:35–43; 约翰福音9:1–21)所表相同;因为主所行的一切神迹都涉及诸如属于教会和天堂的那类事物,因此,它们都是神性(参看《属天的奥秘》,7337, 8364, 9301节)。
由于“眼”表示理解力,所以在属于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凡是瞎眼的,或眼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利未记:
瞎眼的不可献上作祭物。(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因此,在诅咒当中有这样一个诅咒:
消耗眼睛的热病。(利未记26:16)
由此可知“如火焰的神之子的眼目”表示什么,即表示传给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由此处于对主之信之人的神性智慧和聪明。
由此也表示祂的圣治,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AE 68节)清楚看出来。对此,可以补充的是,论及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和启示录所提到的宝座周围的四活物的话也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以西结书:
我观看,见基路伯旁边有四个轮子;他们全身,连背带手和翅膀,并轮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9, 12)
启示录:
宝座周围有四个活物,前后都满了眼睛;每一个都有翅膀,周围和里面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这“四活物”也是基路伯,因为对它们的描述和对以西结书中的基路伯的描述几乎一样。如此多的眼睛被归给它们,是因为“基路伯”所表示的主的圣治就是祂通过神性智慧对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的管理;事实上,主从圣治中看见一切,安排一切并预见一切。“基路伯”表示主的圣治,尤表一种守卫,即:若不通过良善,不可靠近主(AC 9277, 9509, 96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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