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 在此,我插入几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人界,有一次我去教堂,那里有一个大型聚会。在布道开始之前,他们就救赎这个话题展开一场讨论。这个教堂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不过,屋顶中央有一个很大的敞口,天堂之光便由此照进来,使里面比两边有窗户还要明亮。看哪,他们在讨论救赎时,一片乌云忽然从北方飘来,遮住了这个敞口,使里面一片漆黑,以致他们看不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目瞪口呆时,只见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他们透过裂隙看见众天使从天而降,将乌云驱散到两边,使教堂再度充满光明。然后,众天使派出其中一位降下来进入教堂,以他们之名询问他们在争论什么,致使如此浓密的乌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讨论的话题是神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所施行的救赎,祂由此而遮罪,并将人类从诅咒和永死中解救出来。被差下来的这个天使闻言说:“为何要通过十字架受难?请解释一下。”
于是,一个牧师走上前来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和所信的:父神向人类发怒、诅咒它,将其关在祂宽恕的大门外,声称全人类注定灭亡、受到诅咒,并把他们扔进地狱;祂愿意让祂儿子来担当这个诅咒,儿子也同意了,并为此降下来,取了人的样式,忍受十字架的痛苦,从而将人类的诅咒转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加拉太书3:13)。儿子就这样通过调解和代求平息了父亲的怒气;然后父亲因对祂儿子的爱,并目睹了祂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决定宽恕世人;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愤怒之子和诅咒之子变为恩典和蒙福之子,使他们成为公义、拯救他们。剩下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愤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在我们的信中,单凭这信就能称义并得救。”
听到这番话,那天使沉默了好一会。他无比震惊,但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基督教界怎会变得如此疯狂?竟偏离正常理智到了胡言乱语的地步,居然从这种悖论中推出救赎的基本信条。谁不明白这与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神的圣爱及其圣智,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哪一个正派的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甚至飞禽走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它的幼雏或幼崽。太可怕了!取消对人类每一位成员的呼召,这岂不违背祂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规定各人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秩序法则,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其爱和怜悯从人那里,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通过目睹祂儿子的痛苦才回到怜悯中,且由于怜悯是神的本质,故才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中,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脱离那本质是极其恶毒的,因为那本质自永恒到永恒就是祂自己。
还有,将救赎的公义(这救赎本身是神全能的一部分)植入在诸如你们的信之类的事物中,把它转给或归于一个人,没有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就宣称他是公义、纯净和圣洁的,这可能吗?仅仅通过将公义转给人,由此使不义变为公义,使诅咒变为蒙福,就能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这可能吗?以这种方式将地狱变为天堂,将天堂变为地狱,或将龙变为米迦勒,将米迦勒变为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争战,这可能吗?除了将你们信的分配从这个人收回,并赋予另一个人外,还有需要做的事吗?你们这是迫使我们在天堂的人永远活在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担当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变得无罪,罪犯因此被洁净,这并不符合公义公平。这岂不违背神性公义和人性公平?基督教界仍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何为秩序。神在创世的同时就将这秩序引入这个世界中,神不可能违背那秩序,那样祂就是在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从天上降下光来。接着,他叹了口气说:“我们该怎么办?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这样祷告,也这样去信。人人都在说:‘仁慈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流宝血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我们这位牧师还补充道:‘请为我们差遣圣灵来。’”然后,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通过对圣言肤浅的理解来预备眼膏,把它们抹在那些被自己的信弄瞎了双眼之人的眼上;或由此制作药膏,抹在自己的信条所造成的伤口上,却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它们已变成慢性的了。所以,去找站在那边的那个人,”然后,他指着我,“他会通过主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行为,而是主人性与父神性的合一;救赎则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若主在世时没有成就这一切,没有人会得救,无论地上还是天上。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这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称作选民。”说完,教堂两边出现了窗户,亮光从四面八方照进来,只见基路伯在光芒中飞翔;然后,这位天使通过屋顶的敞口被提上去,与他的同伴们会合,我们也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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