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4. 在此,我插入几个记事。记事一:
在灵人界,有一次我去教堂,那里有一个大型聚会。在布道开始之前,他们就救赎这个话题展开一场讨论。这个教堂呈四方形,墙上没有窗户;不过,屋顶中央有一个很大的敞口,天堂之光便由此照进来,使里面比两边有窗户还要明亮。看哪,他们在讨论救赎时,一片乌云忽然从北方飘来,遮住了这个敞口,使里面一片漆黑,以致他们看不见彼此,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正当他们对此目瞪口呆时,只见那片乌云从中间裂开了,他们透过裂隙看见众天使从天而降,将乌云驱散到两边,使教堂再度充满光明。然后,众天使派出其中一位降下来进入教堂,以他们之名询问他们在争论什么,致使如此浓密的乌云遮蔽他们,夺走光明,带来黑暗。他们回答说,讨论的话题是神儿子通过十字架受难所施行的救赎,祂由此而遮罪,并将人类从诅咒和永死中解救出来。被差下来的这个天使闻言说:“为何要通过十字架受难?请解释一下。”
于是,一个牧师走上前来说:“我会依次解释我们所知和所信的:父神向人类发怒、诅咒它,将其关在祂宽恕的大门外,声称全人类注定灭亡、受到诅咒,并把他们扔进地狱;祂愿意让祂儿子来担当这个诅咒,儿子也同意了,并为此降下来,取了人的样式,忍受十字架的痛苦,从而将人类的诅咒转到自己身上。因为我们读到:‘凡挂在木头上的都是受诅咒的’(申命记21:22-23;加拉太书3:13)。儿子就这样通过调解和代求平息了父亲的怒气;然后父亲因对祂儿子的爱,并目睹了祂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而感动,决定宽恕世人;但祂说:‘我只将你的公义归给这些人;我会将这些人从愤怒之子和诅咒之子变为恩典和蒙福之子,使他们成为公义、拯救他们。剩下的人则照从前的决定,仍是愤怒之子。’这就是我们的信,这些事就是我们的公义,父神将这公义植入在我们的信中,单凭这信就能称义并得救。”
听到这番话,那天使沉默了好一会。他无比震惊,但最终还是打破沉默:“基督教界怎会变得如此疯狂?竟偏离正常理智到了胡言乱语的地步,居然从这种悖论中推出救赎的基本信条。谁不明白这与神性本质本身,也就是神的圣爱及其圣智,同时与祂的全能和全在截然对立?没有哪一个正派的主人会如此对待他的仆婢;甚至飞禽走兽也不会这样对待它的幼雏或幼崽。太可怕了!取消对人类每一位成员的呼召,这岂不违背祂的神性本质?改变自永恒所建立的、规定各人照各人的生活受审判的秩序法则,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将其爱和怜悯从人那里,尤其从全人类那里收回,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通过目睹祂儿子的痛苦才回到怜悯中,且由于怜悯是神的本质,故才回到祂自己的本质中,这岂不违背神性本质?认为祂曾脱离那本质是极其恶毒的,因为那本质自永恒到永恒就是祂自己。
还有,将救赎的公义(这救赎本身是神全能的一部分)植入在诸如你们的信之类的事物中,把它转给或归于一个人,没有通过其它任何途径就宣称他是公义、纯净和圣洁的,这可能吗?仅仅通过将公义转给人,由此使不义变为公义,使诅咒变为蒙福,就能赦免任何人的罪,使他更新、重生并得救,这可能吗?以这种方式将地狱变为天堂,将天堂变为地狱,或将龙变为米迦勒,将米迦勒变为龙,从而结束他们之间的争战,这可能吗?除了将你们信的分配从这个人收回,并赋予另一个人外,还有需要做的事吗?你们这是迫使我们在天堂的人永远活在恐惧中。让一个人去担当另一个人的罪,使有罪的变得无罪,罪犯因此被洁净,这并不符合公义公平。这岂不违背神性公义和人性公平?基督教界仍不知道秩序的存在,更不知道何为秩序。神在创世的同时就将这秩序引入这个世界中,神不可能违背那秩序,那样祂就是在违背祂自己,因为神就是秩序本身。”
那个牧师明白了这位天使所说的话,因为上面的天使从天上降下光来。接着,他叹了口气说:“我们该怎么办?如今所有人都这样讲、这样祷告,也这样去信。人人都在说:‘仁慈的父啊,怜悯我们吧;为你儿子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流宝血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他们向基督祷告说:‘主啊,求你为我们代求。’我们这位牧师还补充道:‘请为我们差遣圣灵来。’”然后,天使说:“我发现牧师们通过对圣言肤浅的理解来预备眼膏,把它们抹在那些被自己的信弄瞎了双眼之人的眼上;或由此制作药膏,抹在自己的信条所造成的伤口上,却没有治愈这些伤口,因为它们已变成慢性的了。所以,去找站在那边的那个人,”然后,他指着我,“他会通过主教导你们,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行为,而是主人性与父神性的合一;救赎则是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秩序;若主在世时没有成就这一切,没有人会得救,无论地上还是天上。他还会教导你们自创世时所建立的秩序,照这秩序生活就会得救,那些照之生活的人就被算在被救赎者之列,称作选民。”说完,教堂两边出现了窗户,亮光从四面八方照进来,只见基路伯在光芒中飞翔;然后,这位天使通过屋顶的敞口被提上去,与他的同伴们会合,我们也心情愉快地离开了。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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