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3

133.关于神和救赎

133.关于神和救赎的这种观念使得整个神学从属灵的变成最低层级上的属世的。这是因为纯属世的属性被归于神;然而,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取决于神观和救赎观,而神观和救赎观与拯救构成一体。因为这种观念就像头,而身体的所有部位都是从头部发出的,或说都源于头部;因此,当这个观念是属灵的时,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变成属灵的,当这个观念是属世的时,属于教会的一切都变成属世的。因此,关于神和救赎的观念怎样变成纯属世的,也就是说,变成感官和肉体的,教会的领袖和成员在他们的教条神学上曾经教导,现在仍教导的一切就怎样变成纯属世的。从这种神学中孵化出来的,只能是虚假,因为属世人不断反对属灵人,因而视属灵之物为幽灵般的东西,或虚幻的幻影。因此,可以说,由于对救赎、因而对神的这种感官观念,通往天堂的道路,即通往主神救主的道路,被贼和强盗围困(约翰福音10:1, 8-9);教会的门被推倒,从而让龙、猫头鹰,以及沙漠和海岛的野兽进入,它们在那里以不和谐的可怕音调一起歌唱。众所周知,关于救赎和神的这种观念渗透到当今的信仰中;因为这信仰要求,人们应当祈求父神为了祂儿子的十字架和宝血而赦免他们的罪,祈求圣子神为他们祷告和代求,祈求圣灵神使他们称义和成圣。这不是在依次向三位神祷告吗?其中这种神性治理的概念,与贵族或等级制度的概念,或曾经统治罗马的三头同盟?有何不同?不就是它可以被称为具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三头同盟吗?对魔鬼来说,没有什么比实施“分而治之”这句古老的格言更容易的了。这实际上是在分散人们的心智,激发反叛运动,时而攻击这个神,时而攻击那个神,就像阿里乌斯的时代直到现在所做的那样;这相当于把拥有天上地上所有权柄(马太福音28:18)的主神救主从祂的宝座上扔下来,把魔鬼自己的奴才或傀儡安置在宝座上向他下拜;或如果敬拜从他那里被夺走,那么也就是把它从主自己那里夺走了。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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