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2

132.(7)认为十字

132.(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如今,没有什么比以下教义更充满和挤入正统书籍,或在学校里更热情地被教导和反复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传讲和宣扬的了,即:父神对人类发怒,不仅将人类从祂自己面前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有恩典,所以就说服或激动祂的儿子降临,将这个已经决定的诅咒或定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平息了父的愤怒;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父才能带着善意看待人类。此外,这实际上是由圣子完成的;祂承担了人类的诅咒,忍受犹太人的鞭打、吐唾沫,最后被犹太人当作一个“神所诅咒的”人(申命记21:23)钉在十字架上;这事完成后,父就平息了愤怒,并出于对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或定罪,但这只是对那些圣子可以为之代求的人来说的,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远的中保。

当今教会就回响着这些和类似教义或观念;它们从墙上回荡,就像林中回荡的声音一样,灌满那里所有人的耳朵。然而,凡理性被圣言光照,并变得健全的人,谁看不出,神是慈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可以愤怒地看待一个人,并决定他受诅咒或被定罪,却仍继续是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些事几乎不能归于一个好人,只能归于一个坏人,也不能归于一位天堂天使,只能归于一个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于神是可怕的、不敬的。

如果调查一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是因为十字架受难已经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些观念由此流出,就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从一个虚假或虚假原则中流出,或从一罐醋里只能流出醋,或从一个疯狂的心智中只能流出疯狂一样。因为从一个结论中会流出类似原则,或分支出类似性质的命题;它们就潜藏在这个结论中,并一个接一个地从中长出来,或按适当顺序出现;从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这种教义或观念中可以发出或引出更多冒犯和羞辱神的观点,直到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诠释启示录 #494

494.启8:4.“

4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所有人与主的结合。这从“香的烟”、“圣徒的祈祷”、“天使”和“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的烟”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圣徒的祈祷”是指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的人同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3节);“天使”是指天堂(AE 490节),故“从天使的手中”表示通过天堂;“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参看AE 462, 477, 488节)。因此,“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通过天堂所实现的所有人与主的结合。“香的烟”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烟所来自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点燃乳香的“火”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从那香升起的“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发出。这就是为何“烟”成为代表;因其芳香和甜味而悦人的“香的烟”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芳香和甜味”表示悦人并可接受之物(参看AE 324a节)。在摩西五经中,“烟”具有相同的含义:

利未人要把烟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由“烟”来表示,“属天良善”由“全燔祭”来表示。香的烟也被称为“香云”(以西结书8:11)。因此,“烟”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34:10; 约珥书2:30; 那鸿书2:13; 诗篇18:8; 37:20);因为产生这烟的火表示爱之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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