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2.(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如今,没有什么比以下教义更充满和挤入正统书籍,或在学校里更热情地被教导和反复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传讲和宣扬的了,即:父神对人类发怒,不仅将人类从祂自己面前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有恩典,所以就说服或激动祂的儿子降临,将这个已经决定的诅咒或定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平息了父的愤怒;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父才能带着善意看待人类。此外,这实际上是由圣子完成的;祂承担了人类的诅咒,忍受犹太人的鞭打、吐唾沫,最后被犹太人当作一个“神所诅咒的”人(申命记21:23)钉在十字架上;这事完成后,父就平息了愤怒,并出于对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或定罪,但这只是对那些圣子可以为之代求的人来说的,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远的中保。
当今教会就回响着这些和类似教义或观念;它们从墙上回荡,就像林中回荡的声音一样,灌满那里所有人的耳朵。然而,凡理性被圣言光照,并变得健全的人,谁看不出,神是慈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可以愤怒地看待一个人,并决定他受诅咒或被定罪,却仍继续是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些事几乎不能归于一个好人,只能归于一个坏人,也不能归于一位天堂天使,只能归于一个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于神是可怕的、不敬的。
如果调查一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是因为十字架受难已经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些观念由此流出,就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从一个虚假或虚假原则中流出,或从一罐醋里只能流出醋,或从一个疯狂的心智中只能流出疯狂一样。因为从一个结论中会流出类似原则,或分支出类似性质的命题;它们就潜藏在这个结论中,并一个接一个地从中长出来,或按适当顺序出现;从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这种教义或观念中可以发出或引出更多冒犯和羞辱神的观点,直到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1059.”以后再有”表示以后它仍有,因为它是神性,不会遭弃绝,除非被亵渎者弃绝。这从“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这话论及兽,“兽”是指圣言。这圣言以后仍有,它被普遍承认为是神性,它的神圣性等同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的神圣性,这是众所周知的。尽管如此,它仍被那些从心里否认神性真理,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人弃绝,这在前面已经说明。至于为何说“以后再有”,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与那些承认圣言是神性的人有关,我们在解释本章第16和17节经文时会谈到他们。
(关于第三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这种虚伪的亵渎之人,在隐藏心智内层,免得它们显露出来,并塑造属于脸和口的外层,以显得神圣的能力方面是不同的,有些人的能力较小,有些人的能力更大。死后,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看上去被亮云包围,云中间有某种黑色的东西,就像埃及木乃伊。但当他们可以说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时,这亮云就变成可怕的黑暗,不是因为透明,或透过它的任何闪光,而是因为蒸腾作用或通过它的呼吸和由此而来的昏暗或传染。因此,在地狱,这些人是黑色的魔鬼。从这种黑暗或多或少的肮脏和可怕中就能知道这种亵渎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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