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2.(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如今,没有什么比以下教义更充满和挤入正统书籍,或在学校里更热情地被教导和反复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传讲和宣扬的了,即:父神对人类发怒,不仅将人类从祂自己面前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有恩典,所以就说服或激动祂的儿子降临,将这个已经决定的诅咒或定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平息了父的愤怒;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父才能带着善意看待人类。此外,这实际上是由圣子完成的;祂承担了人类的诅咒,忍受犹太人的鞭打、吐唾沫,最后被犹太人当作一个“神所诅咒的”人(申命记21:23)钉在十字架上;这事完成后,父就平息了愤怒,并出于对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或定罪,但这只是对那些圣子可以为之代求的人来说的,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远的中保。
当今教会就回响着这些和类似教义或观念;它们从墙上回荡,就像林中回荡的声音一样,灌满那里所有人的耳朵。然而,凡理性被圣言光照,并变得健全的人,谁看不出,神是慈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可以愤怒地看待一个人,并决定他受诅咒或被定罪,却仍继续是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些事几乎不能归于一个好人,只能归于一个坏人,也不能归于一位天堂天使,只能归于一个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于神是可怕的、不敬的。
如果调查一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是因为十字架受难已经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些观念由此流出,就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从一个虚假或虚假原则中流出,或从一罐醋里只能流出醋,或从一个疯狂的心智中只能流出疯狂一样。因为从一个结论中会流出类似原则,或分支出类似性质的命题;它们就潜藏在这个结论中,并一个接一个地从中长出来,或按适当顺序出现;从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这种教义或观念中可以发出或引出更多冒犯和羞辱神的观点,直到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62.必须记住的是,对对立物的感知不同于对相关物的感知,因为对立物是在外面的事物,并反对在里面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复存在,努力反对它的另一个事物产生时,一种对立就出现了,如当一个轮子反对另一个轮子,或一股水流反对另一股水流时。但相关物属于对许多各种不同的部分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就像女王项链或胸饰上各种颜色的宝石,或像花环中排列的赏心悦目的五彩花朵。因此,对立双方的每一方都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良善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邪恶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真理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虚假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彼此相关的事物既存在于天堂,也存在于地狱,但地狱里彼此相关的事物都与天堂里彼此相关的事物对立。由于神出于祂所在的秩序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天堂里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地狱里一切对立的相关物(这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所以很明显,神在地狱和天堂都是全知,对世人也是全知。因此,祂出于祂所处的,本质上就是祂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来感知、看到和意识到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因为我们读到: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地狱下榻,你也在那里。(诗篇139:8)
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地狱,我的手必从那里把他们揪出来。(阿摩司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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