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484.“神必从他们眼上擦去一切眼泪”表示虚假通过试探被移走后,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一种祝福状态。这从“从眼上擦去眼泪”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眼上擦去眼泪”是指除去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由于当他们所经历的试探结束后,这种悲伤止息时,通过真理来自良善的祝福就随之而来,所以也表示这种祝福。事实上,天使所享有的一切祝福都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或通过对真理的属灵情感而来;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来自良善,因为良善构成它,或说是它的原因。天使的一切祝福都来自这个源头,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构成天堂,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故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就处于天堂的生命,因而处于永恒的祝福。
“眼上的眼泪”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头脑悲伤,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此,“眼泪”表示悲伤,是因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因而因为虚假。在以下经文中,“眼泪”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祂要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这些话表示主将通过祂的降临移走那些从祂存活之人的邪恶和虚假,以至于将不再有由于它们并来自它们的头脑悲伤;“死亡”表示邪恶,因为属灵的死亡来自邪恶,或说邪恶是属灵死亡的原因;“眼泪”论及虚假。
值得注意的是,“流泪”和“哭泣”都表示由于虚假并来自虚假的悲伤,但“流泪”表示头脑的悲伤,“哭泣”表示由于虚假导致的内心悲伤。头脑的悲伤是属于真理的思维和理解力的悲伤,而内心的悲伤是属于良善的情感或意愿的悲伤;由于圣言处处都有真理与良善的婚姻,所以当表达由于教义或宗教的虚假导致的悲伤时,圣言就提到“哭泣”和“眼泪”这两者。“哭泣”表示内心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哭泣”从心里爆发出来,并通过嘴口爆发为哀号;而“流泪”是头脑的悲伤,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它从思维通过眼睛发出来。无论哭泣还是流泪,都有水流出来,但这水是苦的、涩的,这是由从灵界进入人的悲伤的流注造成的;在灵界,苦水对应于由虚假造成的真理的缺乏,由此对应于悲伤;因此,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会由于虚假而悲伤。由此可见,当提到“哭泣”时,圣言之所以也提到“眼泪”,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
我只引用以下经文来证明这一点。以赛亚书:
我要为雅谢人,就是西比玛的葡萄树痛哭;希实本、以利亚利啊,我要以眼泪浇灌你。(以赛亚书16:9)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必在暗地里哭泣,我的眼睛必流下泪水。(耶利米书13:17)
同一先知书:
但愿我的眼为泪水的泉源,我好昼夜哭泣。(耶利米书9:1)
耶利米哀歌:
她夜间痛哭,泪满脸颊。(耶利米哀歌1:2)
玛拉基书:
使眼泪、哭泣和叹息遮盖耶和华的祭坛。(玛拉基书2:13)
诗篇:
流泪撒种的,那哭着带种的。(诗篇126:5–6)
耶利米书:
要抑制你的声音,不要哭泣,抑制你的眼睛不要流泪。(耶利米书31:16)
同一先知书:
让哀悼的妇人速速为我们举哀,使我们的眼流下眼泪。(耶利米书9:18)
此处“举哀”取代了哭泣,因为它是哭泣的声音。诗篇:
我因呻吟而疲惫,整夜漂洗我的床;我用泪水浸湿我的榻。(诗篇6:6)
此处“漂洗床”表示哭泣,哭泣属于嘴,因为它论及呻吟;而具有相同含义的“浸湿榻”论及眼泪。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当两个相似的词语出现在圣言中,尤其出现在先知书时,它们不是无谓的重复,而是一个与良善有关,一个与真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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