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949.启22:12.“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表主必定到来,对信祂,并照其诫命生活的每个人来说,祂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看哪,我必快来”表示祂必定到来,也就是要施行审判,建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快”表示必定(参看4, 943, 944, 947节)。“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赏赐”是指天堂和永生的幸福(参看526节)。下文会看到,它就是主自己。“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表示照着他凭对主之信和照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的结合。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好行为”表示内在中的仁与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的果效;由于仁与信来自主,取决于与主的结合,故显而易见所表示的是这些;因而这一切也就和前文连贯起来了。好行为就是内在的仁与信,以及同时它们在外在的果效(参看641,868, 871节)。
众所周知,仁与信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它们因来自主,故取决于与主的结合,而与主的结合通过对主之信和照其诫命的生活实现。信主意味着对祂会施行拯救的信心,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避恶如罪的人就具有这种信心;而其他人则没有。之所以说“赏赐在我”表示主自己就是天堂和永生的幸福,是因为“赏赐”是内在的幸福或八福,也就是所谓的“平安”,因而是永恒的外在喜乐。这些唯独来自主,凡从主来的,不仅来自祂,而且就是祂自己,因为若非是祂自己,主就无法从自己发出任何事物;事实上,祂照着结合而全在于每个人里面,而结合取决于接受,接受取决于爱与智慧,或若你愿意,取决于仁与信,仁与信又取决于生活,生活则取决于对邪恶与虚假的憎恶,对邪恶与虚假的憎恶取决于对邪恶与虚假的认知,然后取决于悔改,同时取决于对主的依靠。
“赏赐”不仅来自主,而且就是主自己。这一点从圣言中那些论及与主结合的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约翰福音14:20-24; 15:4-5 等; 17:19, 21-22, 26,14:20-24, 15:4, 5, 17:19, 21,22, 26等),还可从前文(883节),以及论到圣灵在他们里面;圣灵就是主,因为圣灵是祂的神性临在;还有,我们祈求神住在人里面,教导、引领他们,赐他们传道的口才、行善的身体等此类性质的事明显看出来。
事实上,主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并非在某个地方,而是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的性质。不过,除了那些通过接受由主那里从天堂而来的光而处于智慧的人外,这个奥秘无法被理解;《圣治》和《圣爱与圣智》这两本书所写的内容,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其中已说明,主自己照着接受而在人里面,神性之物丝毫不会与祂分离。天使处于神性全在的观念时,便处于这种观念,我毫不怀疑有些基督徒也处于类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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