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31.“全能者”表那存在、活着,凭自己拥有权能,并藉着终从初管理一切事物的。既然万物皆来自主,从来自祂的最初被造,并且没有一样东西不是由此存在,如《圣爱与圣智》一书所充分说明的,那么可知,祂必是那全能者。可以设想一下万物所出的那一位;那一位的万物,就是按一定次序依赖那一位的万物,岂不像环环相扣的各个环节,或如依赖心脏的全身血管,或如依赖太阳的整个宇宙中的一切和每一个事物?万物就是这样依赖于主,祂是灵界的太阳,一切本质、生命、能力皆来自祂。一言以蔽之,“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传17:28)。这就是神性全能。主通过终从初统管万有,这是以前从未揭示的奥秘,如今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的许多地方,以及《圣治》(124节)、《圣爱与圣智》(221节)已有解释。众所周知,神性因是无限的,故不会落入任何世人和天使的思想观念,因为他们是有限的,有限者不能参透无限者。但是,为了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领悟,主乐意用这些话描述祂的无限: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因此,这些话包含了天使和世人对于神所能思想的一切,无论以属灵的方式还是以属世的方式。总体来说,这些事就是上面以普遍方式所引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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