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96.但在我们这个时代,教会的领袖们对主的公义有截然不同的描述;他们还通过将祂的公义刻在人身上而使他们的信变成得救之信。然而,事实上,就其性质和源头而言,主的公义纯粹是神性,故它和神性生命,也就是圣爱与圣智一样,无法与任何人联结,因而无法使任何人得救。主与这些事物进入每个人里面,但除非这人照秩序生活,否则,这生命虽在他里面,却无助于他的救恩,仅仅赋予他觉知真理和行出良善的能力。照秩序生活就是照神的诫命生活,当人如此生活和行事时,他就为自己获得公义,不是主救赎的公义,而是作为公义的主自己。这就是下面以及其它经文所描述的人: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10)
在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当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在圣言中,义人表那些照神序生活之人,因为神序就是公义。
主凭其救赎行为所成为的公义本身无法被归给、铭刻、安在或联结在人身上,正如光无法归给眼睛,声音无法归给耳朵,意愿无法归给活动者的肌肉,思维无法归给说话者的嘴唇,空气无法归给呼吸的肺,热无法归给血液等等。谁都能看出,这些东西会流入进来,产生作用,附于这些器官上,却不会联结到器官上。但人只有践行公义才能获得公义,并且他越出于对公义和真理的热爱对待邻舍,就越实践公义。公义居于他所履行的良善本身或用本身中。因为主说,凭果子就能认出每棵树来。若留意人意愿的目的和意图,以及其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原因,谁不能通过他的行为来了解他?所有天使,以及我们这个世界的所有智者都会将注意力直接投向这些东西。一般来说,地上发出的每株植物和幼苗都能凭它的花、种,以及它的种子所发挥的作用或服务被认出来。同样,每种金属凭它的价值,每块石头凭它的属性,每块土地凭其所出的各种食物,以及地上的每个走兽,空中的每只飞鸟各凭自己的品质而被认出。人为何就不是如此呢?至于一个人的行为的性质和源头如何,我会等到信那一章予以解释(373-3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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