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先知代表在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方面,他们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3)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预备迁徙的物件,在以色列人眼前移到别处去;他要在白日带出物件,到了晚上,从墙洞出去;要蒙住脸看不见地面;叫他作以色列家的预兆,说,看哪,我做你们的预兆;我怎样行,你们所遭遇的也必怎样。(以西结书12:3-7, 11)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何西阿被吩咐:
娶淫妇为妻,他照做了,这妇人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叫耶斯列,另一个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第三个叫罗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他又被吩咐去爱被一个朋友所爱的妇人,就是一个奸妇,他也买了她。(何西阿书1:2-9; 3:2, 3)
有一个先知甚至被吩咐:
把灰撒在眼睛上,让自己被打,并被打伤。(列王纪上20:35, 38)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拿一块砖,将耶路撒冷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筑垒倒土堆攻击它;拿个铁鏊放在他和城之间,向左侧卧,向右侧卧。还取小麦、大麦、豆子、小米、粗麦,用它们作饼;做大麦饼,用人粪烧烤(但他祈求不这样做,所以被允许用牛粪代替)。他被吩咐,你要向左侧卧,承担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侧卧的日数,担当他们的罪孽。因为我要将他们罪孽的年数定为他们的日数,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你满了这些日子,还要向右侧卧,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1-15)
先知以西结通过这些方式担当了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罪孽,但并没有除去它们,从而为他们赎罪,只是代表并指出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必吃不洁净的食物,看哪,我必折断粮杖,使他们缺粮缺水,彼此变得荒凉,因自己的罪孽消瘦。(以西结书4:13, 16, 17)
论到主的话意思也一样:
祂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因为祂担当了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6, 11)
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的受难。
作为本质上的先知,主代表了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这一点从祂受难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如祂被犹大背叛,被祭司长和长老拿住定罪;他们用拳头打祂;用苇子打祂的头;把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给祂醋喝;扎祂的胁旁;祂被埋葬,第三日复活了。祂被犹大背叛表示祂被那时拥有圣言的犹太民族背叛,因为犹大代表犹太民族。祂被祭司长和长老拿住定罪表示这是整个犹太教会做的。他们用拳头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鞭打祂,用苇子打祂的头,表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他们将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表示他们歪曲并玷污了这些真理。他们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表示他们驱散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但没有伤害它的灵义,而主的里衣代表灵义。他们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表示他们摧毁并亵渎了整部圣言。他们给祂醋喝表示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完全被歪曲了,所以祂没有喝这醋。他们扎祂的胁旁表示他们完全熄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埋葬祂表示弃绝母亲留在祂里面的一切,或说移除母亲留下的东西;祂在第三日复活表示祂的荣耀,或祂的人身与父的神性的合一。因此,很明显,“担当罪孽”不是说除去它们,而是说它代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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