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以下经文证实,就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照着该教义的生活而言,先知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赛亚被晓谕说,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3)。先知以西结被命令用以下方式代表当时教会的状态:收拾流亡的行囊,在以色列人眼前移到别处去;他要在白日拿出行囊,到了晚上,从墙洞出去;要蒙住脸看不见地面,因为他要作以色列家的预兆,他要说,看哪,我做你们的预兆;我怎样行,你们所遭遇的也必怎样。(以西结书12:3-7,11)。先知何西阿则被命令以下列方式来代表当时教会的状态:他娶淫妇为妻;他照做了,那女人还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名叫“耶斯列”,第二个名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第三个名叫“罗阿米”(就非我民的意思)。他又被命令去爱被另一个男人所爱的妇人,即一个奸妇,并买了她(何西阿书1:2-9;3:2,3)。还有一个先知被命令用头巾蒙眼,让自己被打伤(列王记上20:35,38)。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命令拿一块砖将一座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造垒筑台攻打它;拿铁鏊放在自己和城的中间;向左侧卧,然后向右侧卧。还取小麦、大麦、豆子、小米、粗麦,用它们做饼;还要混合人粪做大麦饼;他恳求不要这样做,于是就被允许用牛粪取代。耶和华对他说:
你要向左侧卧,将以色列家的罪孽放在它上头;要按你向那边侧卧的天数,担当他们的罪孽。因为我将他们作孽的年数定为他们的天数,就是三百九十天给你,你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你满了这些日子,还要向右侧卧,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1-15)
先知以西结以这些方式担当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罪孽,不过,并未拿走它们,从而赎罪,只是代表并指出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必吃不洁净的食物。看哪,我必断绝所恃之粮,使他们缺粮缺水,人和他的兄弟必荒凉,因自己的罪孽消亡。 (以西结书4:13, 16, 17)
论到主时所说的话意思也一样:
祂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使许多人因认识祂称为义,因为祂担当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6,11)
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的受难。
主受难的细节清楚表明,作为本质上的先知,祂代表了犹太教会对待圣言的状态。例如,犹大对祂的背叛;祭司长和长老们逮捕祂并定祂的罪;鞭打祂;用一根苇子打祂的头;用荆棘作冠冕给祂戴上;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祂被钉十字架;拿醋给祂喝;胁旁被刺;祂被安葬并第三日复活。犹大对祂的背叛表示祂被拥有圣言的犹太民族背叛,因为犹大代表犹太民族。祭司长和长老们逮捕祂并定祂的罪表示整个犹太教会这样行。祂被打,被吐唾沫在脸上,被鞭打,头被一根苇子击打,表示他们同样如此对待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荆棘作的冠冕表示他们歪曲并玷污这些真理。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表示他们分裂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但不能分裂里衣所象征的圣言属灵之义。钉十字架表示他们摧毁并玷污了整部圣言。他们给祂醋喝表示他们只给予歪曲的真理,这就是为何祂不喝的原因。祂的胁旁被刺表示他们完全扑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祂的安葬表示抛弃来自祂母亲的一切残留物。祂在第三日复活表示祂的荣耀,或者祂的人性与父的神性的合一。由此清楚可知,“担当罪孽”并非表示除去它们,而是代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
233.“宝座的周围又有二十四个座位,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表为预备最后审判而对天堂中一切事物的安排。凡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不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会以为当最后审判将要到来时,主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还会有其他审判者坐在宝座上。而凡知道圣言的灵义,同时也知道教会的纯正真理的人,都知道到那时,主不会坐在宝座上,祂周围也不会有其他审判者,而且主也不会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圣言审判每个人,主只是审核,以便一切事都照着公义来审判。事实上,主说: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翰福音 5:22, 27)
但在另一处祂却说:
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这两处经文并不矛盾,只要知道“人子”是指主的圣言(参看44节);因此,审判的是圣言,主只是审核。
以色列十二支派及其长老表示属于主在天上和地上教会的所有人,抽象而言,表示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251, 349, 369, 808节);十二使徒所表相同(79, 790, 903节)。由此明显可知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
“十二”表全部,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348节);“二十四”所表相同。因此,“十二使徒”和“二十四位长老”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十二个宝座”和“二十四个宝座”表示审判的全部。谁不明白,使徒和长老不会审判,也不能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论述审判时,经上会提及“宝座”和“长老”。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审问祂民中的长老。(以赛亚书3:14)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 5)
启示录:
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也有坐在上面的,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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