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以下经文证实,就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照着该教义的生活而言,先知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赛亚被晓谕说,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3)。先知以西结被命令用以下方式代表当时教会的状态:收拾流亡的行囊,在以色列人眼前移到别处去;他要在白日拿出行囊,到了晚上,从墙洞出去;要蒙住脸看不见地面,因为他要作以色列家的预兆,他要说,看哪,我做你们的预兆;我怎样行,你们所遭遇的也必怎样。(以西结书12:3-7,11)。先知何西阿则被命令以下列方式来代表当时教会的状态:他娶淫妇为妻;他照做了,那女人还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名叫“耶斯列”,第二个名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第三个名叫“罗阿米”(就非我民的意思)。他又被命令去爱被另一个男人所爱的妇人,即一个奸妇,并买了她(何西阿书1:2-9;3:2,3)。还有一个先知被命令用头巾蒙眼,让自己被打伤(列王记上20:35,38)。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命令拿一块砖将一座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造垒筑台攻打它;拿铁鏊放在自己和城的中间;向左侧卧,然后向右侧卧。还取小麦、大麦、豆子、小米、粗麦,用它们做饼;还要混合人粪做大麦饼;他恳求不要这样做,于是就被允许用牛粪取代。耶和华对他说:
你要向左侧卧,将以色列家的罪孽放在它上头;要按你向那边侧卧的天数,担当他们的罪孽。因为我将他们作孽的年数定为他们的天数,就是三百九十天给你,你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你满了这些日子,还要向右侧卧,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1-15)
先知以西结以这些方式担当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罪孽,不过,并未拿走它们,从而赎罪,只是代表并指出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必吃不洁净的食物。看哪,我必断绝所恃之粮,使他们缺粮缺水,人和他的兄弟必荒凉,因自己的罪孽消亡。 (以西结书4:13, 16, 17)
论到主时所说的话意思也一样:
祂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使许多人因认识祂称为义,因为祂担当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6,11)
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的受难。
主受难的细节清楚表明,作为本质上的先知,祂代表了犹太教会对待圣言的状态。例如,犹大对祂的背叛;祭司长和长老们逮捕祂并定祂的罪;鞭打祂;用一根苇子打祂的头;用荆棘作冠冕给祂戴上;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祂被钉十字架;拿醋给祂喝;胁旁被刺;祂被安葬并第三日复活。犹大对祂的背叛表示祂被拥有圣言的犹太民族背叛,因为犹大代表犹太民族。祭司长和长老们逮捕祂并定祂的罪表示整个犹太教会这样行。祂被打,被吐唾沫在脸上,被鞭打,头被一根苇子击打,表示他们同样如此对待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荆棘作的冠冕表示他们歪曲并玷污这些真理。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表示他们分裂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但不能分裂里衣所象征的圣言属灵之义。钉十字架表示他们摧毁并玷污了整部圣言。他们给祂醋喝表示他们只给予歪曲的真理,这就是为何祂不喝的原因。祂的胁旁被刺表示他们完全扑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祂的安葬表示抛弃来自祂母亲的一切残留物。祂在第三日复活表示祂的荣耀,或者祂的人性与父的神性的合一。由此清楚可知,“担当罪孽”并非表示除去它们,而是代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祂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在祂的真理之中。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生活,“与神同行”表靠祂生活;“穿白衣”表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源于太阳之光;“红”论及良善,因为它源于太阳之火;“黑”论及虚假,因为它源于地狱的黑暗。处于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故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所有的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就表示他们将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主的真理。之所以说他们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与主一起生活,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处于主的爱之良善的人住在属天国度,处于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住在属灵国度;经上称后者“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因靠着祂而与祂一起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得以证实: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你岂不是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吗?(诗篇56:13)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walked after)我。(列王纪上14:8)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按真理而行。(以赛亚书38:3)
倘若你们与我背道而行,不听从我,我也要与你们背道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他们不肯遵行耶和华的道。(以赛亚书42:24;申命记11:22; 19:9; 26:17)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古人的传统而行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在他们当中并与他们一起生活。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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