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以下经文证实,就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照着该教义的生活而言,先知代表他们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赛亚被晓谕说,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3)。先知以西结被命令用以下方式代表当时教会的状态:收拾流亡的行囊,在以色列人眼前移到别处去;他要在白日拿出行囊,到了晚上,从墙洞出去;要蒙住脸看不见地面,因为他要作以色列家的预兆,他要说,看哪,我做你们的预兆;我怎样行,你们所遭遇的也必怎样。(以西结书12:3-7,11)。先知何西阿则被命令以下列方式来代表当时教会的状态:他娶淫妇为妻;他照做了,那女人还为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名叫“耶斯列”,第二个名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第三个名叫“罗阿米”(就非我民的意思)。他又被命令去爱被另一个男人所爱的妇人,即一个奸妇,并买了她(何西阿书1:2-9;3:2,3)。还有一个先知被命令用头巾蒙眼,让自己被打伤(列王记上20:35,38)。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命令拿一块砖将一座耶路撒冷城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造垒筑台攻打它;拿铁鏊放在自己和城的中间;向左侧卧,然后向右侧卧。还取小麦、大麦、豆子、小米、粗麦,用它们做饼;还要混合人粪做大麦饼;他恳求不要这样做,于是就被允许用牛粪取代。耶和华对他说:
你要向左侧卧,将以色列家的罪孽放在它上头;要按你向那边侧卧的天数,担当他们的罪孽。因为我将他们作孽的年数定为他们的天数,就是三百九十天给你,你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你满了这些日子,还要向右侧卧,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1-15)
先知以西结以这些方式担当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罪孽,不过,并未拿走它们,从而赎罪,只是代表并指出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必吃不洁净的食物。看哪,我必断绝所恃之粮,使他们缺粮缺水,人和他的兄弟必荒凉,因自己的罪孽消亡。 (以西结书4:13, 16, 17)
论到主时所说的话意思也一样:
祂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使许多人因认识祂称为义,因为祂担当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6,11)
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的受难。
主受难的细节清楚表明,作为本质上的先知,祂代表了犹太教会对待圣言的状态。例如,犹大对祂的背叛;祭司长和长老们逮捕祂并定祂的罪;鞭打祂;用一根苇子打祂的头;用荆棘作冠冕给祂戴上;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祂被钉十字架;拿醋给祂喝;胁旁被刺;祂被安葬并第三日复活。犹大对祂的背叛表示祂被拥有圣言的犹太民族背叛,因为犹大代表犹太民族。祭司长和长老们逮捕祂并定祂的罪表示整个犹太教会这样行。祂被打,被吐唾沫在脸上,被鞭打,头被一根苇子击打,表示他们同样如此对待圣言所包含的神圣真理。荆棘作的冠冕表示他们歪曲并玷污这些真理。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表示他们分裂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但不能分裂里衣所象征的圣言属灵之义。钉十字架表示他们摧毁并玷污了整部圣言。他们给祂醋喝表示他们只给予歪曲的真理,这就是为何祂不喝的原因。祂的胁旁被刺表示他们完全扑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祂的安葬表示抛弃来自祂母亲的一切残留物。祂在第三日复活表示祂的荣耀,或者祂的人性与父的神性的合一。由此清楚可知,“担当罪孽”并非表示除去它们,而是代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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