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0.先知代表在来自圣言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方面,他们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腰间的麻布,脱下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作为预兆和奇迹。(以赛亚书20:2-3)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预备迁徙的物件,在以色列人眼前移到别处去;他要在白日带出物件,到了晚上,从墙洞出去;要蒙住脸看不见地面;叫他作以色列家的预兆,说,看哪,我做你们的预兆;我怎样行,你们所遭遇的也必怎样。(以西结书12:3-7, 11)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何西阿被吩咐:
娶淫妇为妻,他照做了,这妇人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叫耶斯列,另一个叫罗路哈玛(就是不蒙怜悯的意思),第三个叫罗阿米(就是非我民的意思)。他又被吩咐去爱被一个朋友所爱的妇人,就是一个奸妇,他也买了她。(何西阿书1:2-9; 3:2, 3)
有一个先知甚至被吩咐:
把灰撒在眼睛上,让自己被打,并被打伤。(列王纪上20:35, 38)
为了代表教会的状态,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拿一块砖,将耶路撒冷画在其上,又围困这城,筑垒倒土堆攻击它;拿个铁鏊放在他和城之间,向左侧卧,向右侧卧。还取小麦、大麦、豆子、小米、粗麦,用它们作饼;做大麦饼,用人粪烧烤(但他祈求不这样做,所以被允许用牛粪代替)。他被吩咐,你要向左侧卧,承担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侧卧的日数,担当他们的罪孽。因为我要将他们罪孽的年数定为他们的日数,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这样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你满了这些日子,还要向右侧卧,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1-15)
先知以西结通过这些方式担当了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的罪孽,但并没有除去它们,从而为他们赎罪,只是代表并指出它们,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必吃不洁净的食物,看哪,我必折断粮杖,使他们缺粮缺水,彼此变得荒凉,因自己的罪孽消瘦。(以西结书4:13, 16, 17)
论到主的话意思也一样:
祂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因祂的知识使许多人称义,因为祂担当了他们的罪孽。(以赛亚书53:4, 6, 11)
这一整章都在论述主的受难。
作为本质上的先知,主代表了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这一点从祂受难的细节明显看出来;如祂被犹大背叛,被祭司长和长老拿住定罪;他们用拳头打祂;用苇子打祂的头;把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把祂钉在十字架上;给祂醋喝;扎祂的胁旁;祂被埋葬,第三日复活了。祂被犹大背叛表示祂被那时拥有圣言的犹太民族背叛,因为犹大代表犹太民族。祂被祭司长和长老拿住定罪表示这是整个犹太教会做的。他们用拳头打祂,吐唾沫在祂脸上,鞭打祂,用苇子打祂的头,表示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在其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他们将荆棘冠冕戴在祂头上,表示他们歪曲并玷污了这些真理。他们分祂的外衣、为祂的里衣拈阄,表示他们驱散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但没有伤害它的灵义,而主的里衣代表灵义。他们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表示他们摧毁并亵渎了整部圣言。他们给祂醋喝表示他们所拥有的真理完全被歪曲了,所以祂没有喝这醋。他们扎祂的胁旁表示他们完全熄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埋葬祂表示弃绝母亲留在祂里面的一切,或说移除母亲留下的东西;祂在第三日复活表示祂的荣耀,或祂的人身与父的神性的合一。因此,很明显,“担当罪孽”不是说除去它们,而是说它代表对圣言真理的亵渎。
498.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本身在完全的完美状态下住在人的灵魂里面,就像地下水涌出地面形成源泉一样从灵魂流入人的心智,流入心智的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并通过它们流入身体感官,流入言语和行为。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知觉的身体;存在于较高层级上的一切,都比存在于较低层级上的事物更完美。主通过人的这种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并以这种自由而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人接受祂。然而,祂绝不会撇弃或剥夺这种自由,因为如前所述(TCR 493-496节),凡人在属灵事物上所做的,若不是出于自由来做的,都不会持久,或留在他身上。因此,可以说,这种自由就是主在人的灵魂里面与他所住的地方,或说主在人里面的住所就是他在其灵魂里面的这种自由。
在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否则,任何地方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一点如此明显,以至于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没有这些外在约束,不仅社会将不复存在,就连整个人类也将灭亡。因为人痴迷于两种爱,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的财富的爱。这两种爱若不加约束,就会无限往前冲。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源于这两种爱。这就是亚当的罪,亚当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的,这邪恶是由蛇注入他的;因此,在对他宣读的诅咒中,经上说:
土地必给他长出棘刺和蓟草来。(创世记3:5, 18)
这句话是指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所有被这些爱奴役的人都视自己为唯一对象,其他所有人都以这个对象并为它而存在。这样的人没有怜悯,没有对神的敬畏,也没有对邻舍的爱;因此,他们是无情、没有人性和残忍的,对抢劫和掠夺有着地狱般的欲望和贪婪,并利用诡计和狡诈来达到目的。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邪恶;驱使它们互相杀戮和吞吃的唯一欲望,就是填饱肚子或保护自己。因此,恶人因被这两种爱支配,所以比任何动物都更没有人性、更凶猛、更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性质;当法律的约束放松时,这一点在煽动性的骚乱中变得显而易见;当获胜的士兵接到信号,可以自由地向被征服或围困的人发泄怒火时,这一点也在屠杀和掠夺中变得显而易见;几乎没有人会住手,直到听到停止的命令或鼓声。由此清楚可知,如果人们不被法律惩罚的恐惧所束缚,那么不仅社会,就连整个人类都会被毁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真正运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才能被移除,这涉及引导心智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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