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3

13.⑹若神不是一位

13.⑹若神不是一位,整个宇宙无法被造并维持存在。神的一体性可通过宇宙的创造推论出来。原因在于,宇宙自始至终是一个有机组织起来的单一系统,它依赖神,如同肉体依赖灵魂。宇宙如此被造,以致神无处不在,并使宇宙的一切细节都在祂的掌控之下,不断将其联结为一体,从而维护整个宇宙。这也是为何耶和华神说,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以赛亚书44:6;启示录1:8),在别处说祂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4:24)。这个被称为宇宙的浩瀚系统工程自始至终是一个有机组织起来的单一整体,因为神在创造宇宙时所着眼的一个目的就是通过人类创造一个天使天堂。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是构成这个世界的一切事物;因为凡意愿目的者也会意愿方法。
因此,凡将这个世界视为包含达到这个目的的方法的一件作品者,也会视整个受造宇宙为连贯成一个整体的作品,并看到这个世界被构造为有益人类的功用的集合体,以便形成天使天堂。圣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通过祂的神性使人类得到永恒的祝福;祂的圣智只产生旨在实现这个目的的功用。从这种普遍观点来看待这个世界,凡有智慧者都能领悟到宇宙创造者是一位,祂的本质是爱和智慧。所以,宇宙的最小细节中无不隐含着某种有益人类的功用,或远或近。因为人类的衣食皆源自地上的出产和动物。
奇事之一是,那些被称作蚕的微不足道的昆虫能让男男女女穿上丝绸,
华丽地装扮他们,上至王后国王、下至男仆女佣。象蜜蜂这样渺小的昆虫都能为照亮教堂和礼堂提供蜡烛所需要的蜂蜡。那些逐一研究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事物,而不思考万物最普遍的联系,包括目的、居间原因和结果,并且不从藉着圣智的圣爱推论创造的人,看不到整个宇宙其实是一位神的杰作,祂居于一切具体功用中,因为祂居于目的中。无论哪种情况,凡居于目的者,必居于方法中,因为目的存在于一切方法的至内在,驱动并引导它们。
人若不视宇宙是神的手艺,也不视之为祂的圣爱与圣智的居所,反而视之为自然界的手艺,是太阳的热与光的居所,就会反对神,关闭其心智的高层区域;然后向着魔鬼打开其低层区域,结果脱去他们的人性,披上兽性,不仅视自己如同野兽,而且的确变成野兽。因为他们狡诈如狐狸,残暴如狼,奸猾如豹,野蛮如虎,还变成鳄鱼、毒蛇、猫头鹰、以及其它夜鸟,各随其本性。在灵界,象这样的人从远处看,的确就象这些野兽,因为这就是他们恶欲的写照。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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