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8

128.荣耀是指主的

128.荣耀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与父的神性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完成;论到这荣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如此说: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现在人子得了荣耀,神因祂得了荣耀。若神要因祂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立刻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此处荣耀既论及父神,也论及人子;因为经上说:“神因祂得了荣耀,也要因自己荣耀祂。”显然,荣耀是指合一。约翰福音:

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经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因为经上还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又: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 28)

经上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逐渐实现的。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在圣言中,当“荣耀”论及主时,它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此很清楚地看出,主的人身是神性。


诠释启示录 #886

886.“在额上,或

886.“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这从前面的解释(AE 838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类似的话。“在额上受了印记”表示喜欢这些东西,从而承认它们是教会的良善,因为“额”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在此表示承认为良善;“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这信之虚假为教会的真理,因为“手”论及真理(参看AE 298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唯信的教义之邪恶为教会的良善,它的虚假为教会的真理。之所以说“为教会的良善或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有些人喜欢“兽”所表示的那信,有些人承认那信为教会的真理。接受那信的头脑简单的人是后一种情况;而以其知识为荣耀的有学问的人是前一种情况,因为他们在学校学习了称义的程度,从而开始相信他们比普通人更有智慧。这同样适用于那些为世界和自己的荣耀而活,却每隔一段时间思想永生的人;因为这些人通过这信确认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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