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8.对于荣耀,也就是通过十字架受难所完成的主之人性与父之神性的合一,主自己在福音书中说: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要因人子得了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人子,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32)
此处既描述了神的荣耀,也描述了人子的荣耀,因为经上说,“神要因人子得了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人子”。显然,这意味着合一。
父啊,时候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5)
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如经上所说的,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
现在我的灵魂烦乱;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7,28)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逐步进行的。
基督不是必须受这些苦难,然后进入祂的荣耀吗?(路加福音24:26)在圣言中,论及主的荣耀表示与神圣良善结合的神圣真理。这些经文清楚表明,主的人身是神性。
457.“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表他们也不避开自己的事物,也就是各种如罪的邪恶。“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也就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手”表示从人所发出的作为总体的这些事物;事实上,心智、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因此,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所以,“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就是各种邪恶与虚假;在其意愿中的自己的事物就是邪恶,在其认知或理解力中的自己的事物则由此而来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可以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凡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都会在心里说:“既然凭唯信罪就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种事上,我们自己的行为又有什么用呢?我知道自己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只要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给我,悔改的行为不就算完成了吗?还有必要再做什么吗?”于是,他根本不思想关于罪的事,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因此,他不断因罪所流出的快乐和愉悦而在罪里面悠哉悠哉,沉溺于其中,就像船只被风和潮水推向礁石,而船长和船员却都睡着了。
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人手所做的”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则表示各种邪恶与虚假,也就是人自己的事物;如以下经文:
不可以你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你们竟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自招祸患。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 25:6-7, 14)
以色列人尽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至于他们的一切恶,就是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向他们宣读判决。(耶利米书1:16)
当那日,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所筑的,也不重看他们指头所造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耶利米书10:9)。
“人手所做的”是指他的统我,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以色列人被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不可在这些石头上使用铁器;因为这表示“人手所做的”。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来建筑;因你在上头一动刀凿,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31)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的响声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事物也被称为“祂手所做的”(或“祂手所行的”,“祂手的工作”),这些事物都是祂自己的,本身是良善与真理;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手所行的是诚实公平。(诗篇111:7)
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作的。(诗篇138:8)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可以来问我将来的事,关于我手所作的,你们可以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种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0:21)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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