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7

127.这两件事,即

127.这两件事,即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必须被视为不同;否则,人的心智就像一艘船撞上流沙或岩石,与舵手、船长和船员一起失事;也就是说,它在属于主拯救的一切事上都犯了错。因为没有这两件事彼此不同的观念,人就像在梦中一样,看到想象的事物,并从中得出结论,以为它们是真的,而事实上,它们是荒诞不经的;或他就像一个人在夜里行走,抓住某棵树的叶子,以为它们是人的头发,走近时把自己的头发缠在树枝上。虽然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回事,但它们在拯救方面却构成一体;因为主通过与父合一而成为永恒的救赎主,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完成。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