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7.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必须被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事件;否则,人的心智就会搁浅,就象船只及其上的舵手、船长和船员一起撞到堤岸或岩石上,失去控制;也就是说,它会在关乎主救赎的一切事上误入歧途。若对这两个不同事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人就如同在梦中看到虚幻事物,并从这些事物中得出结论,以之为真,而事实上,它们是荒诞不经的;或他就象有人在夜间行走,抓住一些树叶,以为它们是某个人的头发,走近后,却将自己的头发缠到了树枝上。不过,尽管救赎与十字架受难是两个不同事件,但它们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仍合而为一。因为主凭借祂与父的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成就)而成为永恒的救赎主。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的”在此表示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魔鬼,并且当受到巴比伦人和龙们的试探时不会屈服。之所以说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就是战胜魔鬼,是因为“魔鬼”表示一切邪恶。“承受这些为业”表示进入天堂,并拥有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从而进入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如儿子和继续者那样,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那里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之所以成为祂的儿子,是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主因此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13:3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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