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7

127.救赎和十字架

127.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必须被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事件;否则,人的心智就会搁浅,就象船只及其上的舵手、船长和船员一起撞到堤岸或岩石上,失去控制;也就是说,它会在关乎主救赎的一切事上误入歧途。若对这两个不同事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人就如同在梦中看到虚幻事物,并从这些事物中得出结论,以之为真,而事实上,它们是荒诞不经的;或他就象有人在夜间行走,抓住一些树叶,以为它们是某个人的头发,走近后,却将自己的头发缠到了树枝上。不过,尽管救赎与十字架受难是两个不同事件,但它们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仍合而为一。因为主凭借祂与父的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成就)而成为永恒的救赎主。

揭秘启示录 #416

416.“并听见它大

416.“并听见它大声说,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那些住在地上的人,祸哉!祸哉!祸哉”表对教会中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受诅咒状态最深切的悲哀。“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感到悲哀,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感到悲哀;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之人的受诅咒状态感到悲哀。“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悲哀,因为重复三次表示最高程度,并且“三”表示全部和完全(505节)。“住在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拥有圣言的教会中,并借此认识主的人;“地”表示教会(参看285节)。“三位天使要吹的其余的号声”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具有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悲哀的正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对他人目前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的悲哀:
法利赛人和文士,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23,25,27,29)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祸哉,那些以房接房的人。祸哉,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浓酒的人。祸哉,那些牵罪孽的人。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的人。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祸哉,那些勇于饮酒的人。(以赛亚书5:8,11,18,20,21,22,以及许多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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