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7

127.救赎和十字架

127.救赎和十字架受难必须被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事件;否则,人的心智就会搁浅,就象船只及其上的舵手、船长和船员一起撞到堤岸或岩石上,失去控制;也就是说,它会在关乎主救赎的一切事上误入歧途。若对这两个不同事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人就如同在梦中看到虚幻事物,并从这些事物中得出结论,以之为真,而事实上,它们是荒诞不经的;或他就象有人在夜间行走,抓住一些树叶,以为它们是某个人的头发,走近后,却将自己的头发缠到了树枝上。不过,尽管救赎与十字架受难是两个不同事件,但它们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仍合而为一。因为主凭借祂与父的合一(这种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成就)而成为永恒的救赎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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