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6

126.(6)十字架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忍受的最后试探,也是荣耀祂的人身,即把它与父的神性合一的手段;但它不是救赎。主降世是为了两件事,祂通过这两件事拯救世人和天使,即:救赎和荣耀祂的人身。这两者彼此不同,但在拯救方面却构成一体。前面说明何为救赎的作为,即:救赎就是与地狱争战,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而荣耀是主的人身与父的神性合一。这是逐步实现的,并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完成。因为就每个人而言,他应靠近神;人怎样靠近,就神而言,祂就怎样进入他。这和圣殿一样,圣殿必须首先由人手来建造,然后被祝圣,最后求神同在,并求祂在那里与教会结合。这种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完成的,因为那是主在世上所经受的最后试探;结合是通过试探实现的。因为在试探中,表面上看,人似乎独自一人,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在人的至内层,或他心智的内层而最亲密地与他同在,并支撑他。因此,当有人在试探中得胜时,他就从至内层与神结合,或说与神最亲密地结合,就像主在试探中从至内层与父神合一一样。在十字架受难中,主独自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呼求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夺去我的命,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弃,也有权柄再取回。这命令我从我父领受了。(约翰福音10:18)

由此可见,主不是在其神性方面,而是在其人身方面受苦;至内层,或说最亲密的关系,因而最完整的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以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当一个人在身体上受苦时,他的灵魂并不受苦,只是悲伤;得胜之后,神就除去这悲伤,像人擦去眼泪一样擦去它。


诠释启示录 #640

640.启示录11:5-6

640.启11:5, 6.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

“若有人要伤害他们”表示主对这些人的保护,免得他们以某种方式受到伤害(641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对他们实施伤害的人陷入来自地狱、毁灭自己的邪恶和虚假(642节);“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643节)

“这些人有权柄关闭天空,在他们预言的日子叫雨不降下”表示那些弃绝从主发出的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之人不接受来自天堂的流注(644节);“又有权柄叫水变为血”表示与这些人同在的真理变成邪恶之虚假(645节);“并且能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因邪恶的欲望而毁灭(646节);“随时随意”表示每当人攻击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时,他可能会给他们带来邪恶,这良善和真理为主作见证,人也基于它们承认并称谢主(6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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