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126

126.(6)十字架

126.(6)十字架受难是主作为最伟大的先知所经受的终极试探,也是荣耀其人性,即将其与父的神性融合的途径;但十字架受难并非救赎本身。主降世有两个目的:救赎并荣耀祂的人身;祂以此拯救人类和天使。这两个目的截然不同,然而在实现救赎的过程中却合而为一。在前面章节已说明何为救赎行为,也就是说,救赎行为就是与诸地狱的争战,征服地狱,重整天堂秩序。但荣耀则是主的人性与其父的神性的合一。这个过程是逐步进行的,最后通过祂的十字架受难完成。因为人这一方应靠近神;人靠得越近,神这一方就越进入他里面。这类似于建教堂:这教堂必须首先借助人手建起来;然后被祝圣,最后要祷告,祈求神同在,并将祂自己与会众结合起来。结合本身是通过十字架受难实现的,因为那是主在世时所经历的终极试探;试探创造了结合。在试探中,人看似孤单一人,但他并非如此。因为那时,神最亲密地临在于他的至内在,暗中给他支持。因此,人若战胜了试探,就会与神有内在的结合,就象主在试探中与其父神有至内在的合一那样。主在十字架上受难时,也是孤身一人,这一点从祂在十字架上的喊声明显看出来:
神啊,你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
也可从主的这些话看出来: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约翰福音10:18)
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主所受的苦难是就其人性而言的,而非就其神性而言的;至内在,因而完全合一由此实现。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说明,人在肉体中受苦时,他的灵魂不会受苦,只是有点忧伤;得胜之后,神会拿走这忧伤,将其抹除,如同人擦去眼中的泪水。

诠释启示录 #1194

1194.“并地上一

1194.“并地上一切被杀之人”表示使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灭亡的一切虚假和邪恶。这从“被杀之人”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之人”是指那些因虚假和邪恶而灭亡的人(对此,参看AE 315a,c,d, 366节),“杀”是指通过虚假和邪恶剥夺他人的真理和良善(参看AE 547, 572, 589节);“地”是指教会,如前面频繁所述。因此,“地上一切被杀之人的血”表示通过虚假和邪恶向一切真理和良善所施的暴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这些虚假和邪恶而灭亡。

(续)

由于人被造是为了履行功用,这就是爱邻舍,所以所有进入天堂的人,无论他们有多少,都必须履行功用。天堂居民都照着功用和对功用的爱而获得其一切快乐和祝福,天堂的喜乐也不来自其它源头。人若以为这种喜乐能在无所事事的状态下被赋予,就大大受骗了。事实上,懒人甚至在地狱也不被容忍;地狱居民在劳工房中,在一个法官的管理之下;这个法官给囚犯安排他们每天必须做的工作。对那些不执行自己工作任务的人,既不给他们食物,也不给他们衣服,他们饿着肚子,赤着身子,因此被迫在那里工作。区别在于,在地狱,功用是出于恐惧来履行的,而在天堂,功用是出于爱来履行的;但给予喜乐的,是爱,而不是恐惧。尽管如此,在工作之余穿插各种消遣,与他人来往是允许的,或说是适当的,这些消遣都是娱乐,因而也是功用。我被允许看到天堂里的许多事物,世界上的许多事物和人体里的许多事物,同时思考它们的功用;我被启示,它们里面的每个事物,无论大小,都是从功用,在功用中并为了功用而被造的;有助于功用的终端停止的部分作为有害的而被分离出来,可以说作为被定罪的而遭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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