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4. (5)这种救赎只能通过神道成肉身来成就。前一节说明,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因而唯有全能的神才能成就。救赎只能通过祂道成肉身,也就是使自己成为人来成就。原因在于,耶和华神在祂的无限本质中是无法靠近地狱的,更不用说进入地狱,因为祂存在于最纯和最初之物中。因此,在其本质属性中的耶和华哪怕稍微将气息吹到地狱里的人身上,就会即刻毁灭他们。当摩西想要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就连摩西都不能见祂,何况那些地狱里的人,地狱的一切都存在于最末和最粗鄙之物中,因而是最远的。他们就是最低的属世层。因此缘故,若非耶和华神取了人的样式,从而披上属于最低层之物的肉体,祂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若不靠近敌人,或为了战斗而全副武装,谁能攻打敌人?若不披盔戴甲,手持长矛,谁能驱散和消灭龙、九头蛇和沙漠蜥蜴?没有船只和捕捞装备,谁能捕获大海里的鲸鱼?这些以及类似的事尽管不十分恰当,但也能说明全能的神与地狱的争战,主若不先取了人的样式,就无法进入地狱。
必须知道,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论战,象推理者和争论者那样。这样的战斗对地狱没有任何作用。它是一场属灵的争战,神圣真理以神圣良善的力量,也就是主的生命力量而作战。若神圣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地狱中无人能抵挡。其中所蕴含的力量,使得地狱魔鬼一觉察到它就立刻逃之夭夭,投入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这和以赛亚书描述得一样:
他们就进入石洞,进入土穴,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祂威严的荣光。(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他们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执行最后审判时,祂通过神圣良善拥有这种力量,这一点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所描述的事可以看出来。如:在灵人界,主将地狱恶灵盘踞的大山小山夷为平地,驱散他们,其中一些沉下去。祂还淹没他们的城镇、村庄和田地,彻底掀翻整个地面,把地和其上的居民全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所有这一切都是唯独主凭借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而实现的。
47.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表示在最初和最末事物中的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人的头表示他生命的全部,而人生命的全部都与爱和智慧有关。因此,“头”表示智慧,同时表示爱。然而,由于爱离了自己的智慧就不存在,智慧离了自己的爱也不存在,所以“头”表示智慧之爱;当论及主时,“头”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下文(538, 568节)会从圣言说明“头”的这种含义。因此,既然“头”表示在其最初形式中的爱和智慧,那么可推知,“发”表示在其最末形式中的爱和智慧;由于“发”在此论及人子,也就是作为圣言的主,所以“祂的发”表示在圣言的最外在表现中,属于爱的神性良善和属于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最外在表现就是那些包含在其字义中的东西。
人子或主的发表示这层意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却是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中所引用的圣言经文(35-49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还说明,在以色列教会,“拿细耳人”代表就在其最外在表现,也就是其字义中的圣言而言的主。因为在希伯来语,“拿细耳人”是指发,或头发。这就是为何自在母腹里时就是一个拿细耳人的参孙,其力量在头发里面。神性真理同样在圣言的字义中拥有能力,这可见于关于圣经的上述教义(37-49节)。也正因如此,大祭司及其儿子严禁剃头。由于这个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和以利亚一样,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秃头”表示没有其最外在表现,如所说的,就是没有其字义的圣言;母熊表示与内义分离的圣言的字义。在灵界,那些制造这种分离的人也表现为熊,不过仅从远处看是这样。由此明显可知童子们为何遭遇这种事。也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秃头是最大耻辱和极其悲痛的一种标志
因此,当以色列民族完全扭曲了圣言的字义时,为他们所作的哀歌是这样: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还洁白,比奶还皎洁;他们的容貌比炭还黑,在街上无人认识。(耶利米哀歌4:7-8)
还有:
头都光秃,肩都磨平了毛发。(以西结书29:18).
又:
脸上都羞愧,头上都光秃。(以西结书7:18)
在以赛亚书(15:2)、耶利米书(48:37)和阿摩司书(8:10)同样如此。由于以色列人通过虚假驱散了圣言的一切字义,所以先知以西结被吩咐以这种方式来代表这一点:他要拿一把剃刀剃头,将三分之一用火焚烧,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然后把它们扔在火中(以西结书5:1-4)。
因此,弥迦书上也说:
为了你所喜爱的儿女,你要秃头剪发;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被掳去离开你。(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女”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会纯正真理。此外,由于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伦对圣言的歪曲和对圣言的一切真理的摧毁,所以结果是这样:
他的头发长长,好像鹰毛。(但以理书4:33)
由于发表示圣言的神圣,所以经上论到拿细耳人说: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那是离俗归神在他们的头上(民数记6:1-21)。因此,经上规定:大祭司和他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怒气向以色列全家发作(利未记10:6)。
由于“发”表示在其最外在表现中的神性真理,在教会,这就是字义上的圣言,所以在但以理书,类似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
我观看,直到宝座推倒,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但以理书7:9)
“亘古常在者”是指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虽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归我,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他的根源出于亘古,出于往古之日。(弥迦书5:2)
以赛亚书:
祂名称为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这些经文因太多没有引用)可以看出,白如羊毛和雪的人子的头与发表示在其最初事物和最末事物中的爱和智慧的神性。由于人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可推知,所表示的也是在其最初元素和最末元素中的圣言。否则,启示录在此描述主的发,但以理书描述亘古常在者的发有什么用呢?“发”表示圣言的字义,这一点从那些在灵界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那些藐视圣言字义的人在那里看上去是秃头;相反,那些热爱圣言字义的人则拥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头和发被描述为像羊毛,像雪,是因为“羊毛”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良善,“雪”表示在最外在表现中的真理,如在以赛亚书(1:18)中的情形;因为“羊毛”出自绵羊,而绵羊表示仁之良善,“雪”出自水,而水表示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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