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4)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或地狱是什么样,在主降临时,它已经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主以何等的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使地狱和天堂都恢复秩序,就不能不感到惊讶,并惊呼,这一切必是纯粹的神性作为。第一,关于地狱的性质。地狱是由无数人组成的,因为它是由自创世以来所有因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而疏远神的人组成的。第二,关于在主降临时,它已经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前面的章节(TCR 115-122节)已经给出了一些解释。没有人知道在主第一次降临时,情况到了何等程度,或说地狱的性质,因为它没有在圣言的字义上被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在主第二次降临时,它到了何等程度,或它的性质;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中的描述中可以得出关于以前的时期或它以前状态的结论,或获得关于它的概念。第三,这本小著还描述了主以何等的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不需要转述在那本书中,我作为目击者所阐述的内容,因为那本书是现存的,伦敦的印刷厂还有它的很多副本。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到,这一切必是全能神的作为。
第四,我还没有描述后来主如何使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恢复秩序,因为自最后审判之日起,恢复天堂和地狱的秩序一直在持续,直到现在,并且还在持续。但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要,这个信息会公之于众。关于这个问题,就我自己而言,我已经每天都在其中看到,并且现在仍看到主的神性全能,可以说是面对面地看到。严格来说,这后一种作为(使天堂和地狱恢复秩序,或重整灵界)是救赎的作为,而前一种作为(推倒叛乱的地狱)是最后审判的作为。当把这两者分开来看待时,隐藏在象征之下,但仍在圣言的预言部分所描述的许多事物,一旦通过对应关系的解释被带到理解力的光明中,就都显而易见了。
这两种神性运作,或这种双重的神性救赎作为,即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对比来说明;甚至这些也是不够的,或说是有限的。这后一种作为可以比作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的军队作战,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剑、火枪和大炮,由那些经验丰富、狡猾精明的将军和其他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很多灵人擅长我们世界上未知的艺术,并在他们自己中间练习,研究如何向那些在天堂里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也可以比作(虽然不完美)与全地的野兽作战,杀戮并征服它们,直到它们当中没有一个敢出来攻击在主里面的任何人。因此,如果这样一个人摆出一副威胁的表情,他的敌人就会立刻退缩,仿佛感觉到一只秃鹫在啄破他的胸膛,试图刺穿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被比作野兽;与主在一起四十天的野兽(马可福音1:13)就是指这些地狱灵。
主的作为,即最后的审判和救赎,也可以比作对整个海洋的抵抗,因为它携海浪冲破堤坝,漫过乡村和城镇;主说,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 39; 马太福音8:26; 路加福音8:23, 24),从而使大海平静,就是指主对地狱的征服,因为“大海”在此处和在其它许多地方一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凭同样的神性能力与正在重生的每个人里面的地狱争战;因为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些人,除非主抵挡并驯服这愤怒,否则人只能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或一头巨狮,事实上,在圣言中,它就被比作巨狮;因此,除非主捆住这头狮子或怪物的手脚,否则一个人虽然从一种邪恶中获救,但必然会陷入另一种邪恶,后来又不断陷入其它更多邪恶。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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