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在主来之时它已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以及主用何等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将地狱和天堂归入秩序,必忍不住惊呼,所有这一切纯粹是神性行为。
第一,地狱的性质:它由不计其数的灵人组成,因为它囊括了自创世以来因邪恶的生活和虚假的信仰而远离神的所有人。
第二,前面章节(115-122节)在某种程度上描述了主到来之时,地狱上升到何等高度,以及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没有人了解主第一次到来时的情形,因为它在圣言的字义中并未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祂第二次到来时的情形,由此可得出有关前一个时期的某些结论。这在我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中有所描述。
第三,该书还说明主用何等大能将地狱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没有必要重述我在书中所阐述的见证,因为这本书仍能买到,在伦敦的印刷商那里还有很多库存。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一切必是全能之神的作为。
第四,我尚未描述主如何将天堂和地狱的一切事物分别归入秩序,因为恢复天堂与地狱的秩序从最后的审判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仍在继续;不过,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求,我也会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对于这次事件,就我而言,我已天天并继续在其中看到主的神性全能,仿佛面对面。严格来说,重整灵界与救赎行为有关,而此前的阶段则与最后的审判有关。人们若将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分开看待,那么当觉知被有关对应关系的解读所启示时,就能看到有关它们的很多事,也就是隐藏在圣言预言部分的比喻之下,但仍对它有所描述的事。
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比喻来说明,甚至这些说明也是十分有限的。它们好比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组成的军队所进行的一场战争,而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刀剑、火枪、大炮,并由那些训练有素的精明将军和其它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众多灵人掌握我们这个世界所不知的技能,并在他们自己人当中进行操练,专门研究如何向那些来自天堂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还好比(尽管不大恰当)与地上的所有野兽作战,击杀或制服它们,直到一个也不敢出来攻击主所保护的人;以至于这人仅仅摆出一副威胁的面孔,它就立刻退后,仿佛感觉有一只秃鹫要啄破它的胸腔,刺穿它的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也被描述为野兽;这也是与主同处四十天的野兽所表示的(马可福音1:13)。
最后审判和救赎还好比当巨浪冲破堤岸,冲进田地和城镇时阻挡整个海洋;主征服地狱就是以祂令大海平静时所说的话来表示的:
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39;马太福音8:26;路加福音8:23,24)
因为“大海”在此如在其它地方那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在每个正在重生之人里面以类似的神性力量与地狱争战。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样的人,若非主抵挡并制服地狱,他们必要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般的人,或像一头巨狮(圣言中另一个比方)。因此,除非主捆住那狮子或怪物的手脚,要不然,人在努力逃脱这个邪恶后,又不可避免地主动陷入另一个邪恶,然后不断陷入其它邪恶。
1168.“因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表示他们所获得的一切的丧失,和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一切的丧失。这从“一时之间被摧毁了”和“财富”的含义清楚可知:“一时之间被摧毁了”是指彻底毁灭(对此,参看AE 1136节),因而是指一切的丧失;“财富”是指利益,也就是荣誉和财富,因而是指他们所获得的事物,也指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也就是那些他们希望用来获利的事物。“财富”与启18:12–14所列举的“货物”具有相同的含义。
(续)
人远离邪恶的程度,与他远离地狱的程度成正比,因为邪恶与地狱为一;他远离这些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良善,并与天堂结合,因为良善与天堂为一。人就这样成为另一个人;他的自由、良善、心智、理解力和意愿都改变了,因为他成了天堂的一位天使。他的自由以前是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现在成了思想和意愿良善的自由,这种自由本身是本质上的自由。一个人直到处于这种自由,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自由,因为以前,他出于邪恶的自由感觉良善的自由是奴役;但现在,他出于良善的自由感觉邪恶的自由是奴役;事实上,这才是邪恶自由的真实特征,或说它本身的样子。人以前所行的良善因来自邪恶的自由,故不可能是良善本身,因为对自我或世界的爱在它里面。良善只能源于爱;因此,爱如何,良善就如何,或说良善具有和爱一样的品质;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它的快乐仍被感觉为良善,尽管它是邪恶。但他后来所行的良善是良善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如前所述。
人的心智在与天堂结合之前,是向后转动的,因为它还没有从地狱中被领出来。当它处于改造状态时,它从真理看良善,因而从左向右看,这违反秩序。但当心智与天堂结合时,它向前转动,并被提升到主那里,从右向左看,也就是从良善看真理,这符合秩序。这就是实现转动的方式。理解力和意愿也是这种情况,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在人从地狱中被领出去之前,理解力和意愿并不行如一体;那时人出于理解力看到并承认他所不意愿的许多事,因为他不爱它们,或说它们不是他爱的对象。但当人与天堂结合时,理解力与意愿就行如一体,因为那时,理解力成了意愿的理解力;事实上,当这种转动实现时,人就会热爱他所意愿的任何事,他也会思想他出于爱所意愿的任何事。就这样,人通过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并与它们争战而远离它们之后,就进入对真理和良善的爱;那时,他所意愿,因而所做的一切,他也会思考,因而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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