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3.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在主来之时它已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以及主用何等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将地狱和天堂归入秩序,必忍不住惊呼,所有这一切纯粹是神性行为。
第一,地狱的性质:它由不计其数的灵人组成,因为它囊括了自创世以来因邪恶的生活和虚假的信仰而远离神的所有人。
第二,前面章节(115-122节)在某种程度上描述了主到来之时,地狱上升到何等高度,以及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没有人了解主第一次到来时的情形,因为它在圣言的字义中并未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祂第二次到来时的情形,由此可得出有关前一个时期的某些结论。这在我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中有所描述。
第三,该书还说明主用何等大能将地狱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没有必要重述我在书中所阐述的见证,因为这本书仍能买到,在伦敦的印刷商那里还有很多库存。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一切必是全能之神的作为。
第四,我尚未描述主如何将天堂和地狱的一切事物分别归入秩序,因为恢复天堂与地狱的秩序从最后的审判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仍在继续;不过,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求,我也会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对于这次事件,就我而言,我已天天并继续在其中看到主的神性全能,仿佛面对面。严格来说,重整灵界与救赎行为有关,而此前的阶段则与最后的审判有关。人们若将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分开看待,那么当觉知被有关对应关系的解读所启示时,就能看到有关它们的很多事,也就是隐藏在圣言预言部分的比喻之下,但仍对它有所描述的事。
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比喻来说明,甚至这些说明也是十分有限的。它们好比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组成的军队所进行的一场战争,而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刀剑、火枪、大炮,并由那些训练有素的精明将军和其它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众多灵人掌握我们这个世界所不知的技能,并在他们自己人当中进行操练,专门研究如何向那些来自天堂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还好比(尽管不大恰当)与地上的所有野兽作战,击杀或制服它们,直到一个也不敢出来攻击主所保护的人;以至于这人仅仅摆出一副威胁的面孔,它就立刻退后,仿佛感觉有一只秃鹫要啄破它的胸腔,刺穿它的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也被描述为野兽;这也是与主同处四十天的野兽所表示的(马可福音1:13)。
最后审判和救赎还好比当巨浪冲破堤岸,冲进田地和城镇时阻挡整个海洋;主征服地狱就是以祂令大海平静时所说的话来表示的:
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39;马太福音8:26;路加福音8:23,24)
因为“大海”在此如在其它地方那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在每个正在重生之人里面以类似的神性力量与地狱争战。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样的人,若非主抵挡并制服地狱,他们必要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般的人,或像一头巨狮(圣言中另一个比方)。因此,除非主捆住那狮子或怪物的手脚,要不然,人在努力逃脱这个邪恶后,又不可避免地主动陷入另一个邪恶,然后不断陷入其它邪恶。
108.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这从“凡有耳的,就让他听”、“灵”和“众教会”的含义清楚可知:“凡有耳的,就让他听”是指能理解的人应听从或服从,“听”是指理解并实行,也就是听从(参看AE 11节);“灵”,此处即神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704, 5307, 6788, 6982, 6993, 7001, 7499, 8302, 9199, 9228, 9229, 9303, 9407, 9818, 9820, 10330节);“众教会”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之人,也就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因为其他人不属于教会。“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是对每个教会说的(在此是对以弗所教会说的;后来对士每拿教会说,1:11;对别迦摩教会说,1:17;对推雅推喇教会说,2:29;对撒狄教会说,3:6;对非拉铁非教会说,3:13;对老底嘉教会说,3:22);这是为了让凡属教会的人都能知道构成教会的,不是知道并理解信之真理和良善,或教义,甚至是圣言,而是听从,也就是理解并实行;因为“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这句话就表示这一点。由于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是这一点,而不是没有实行的知道和理解,所以主也偶尔用到这句话,即“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如在马太福音11:15; 13:43; 马可福音4:9, 23; 7:16; 路加福音8:8; 14:35)。在启示录,经上补充说“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是因为这句话表示神性真理向那些属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或也可说,主所教导和所说的话,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天堂与地狱》,13, 133, 137, 139节);因此,主自己不会说“灵所说的话”,因为祂自己就是那说话的神性真理。
构成教会,并形成与人同在的天堂的,不是知道并理解神性真理,而是知道、理解并实行,主在许多经文中都明明白白地教导了这一点;如在马太福音: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又:
撒在好地上的,是听了圣言又明白,后来结实的人。(马太福音13:23)
路加福音:
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我要指示你们他像什么人。他像一个人盖房子,把根基立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在土地上盖房子,没有根基。(路加福音6:47–49)
又: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21)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听”只表示听,也就是知道和理解。在日常交谈中,当说一个人听某种东西时,“听”就具有这种含义;但当说他侧耳倾听,或留心细听,以及听从时,它表示理解并实行。此外,那些将生活与信仰分离的人就像主在马太福音所论到的人:
看见的人看不见,听见的人听不见,他们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以西结书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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